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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马电器:关于拟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及进行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4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及进行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
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关于公司拟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
公司非公开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条
件,尚存在不确定性。

    3、鉴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与其开展战略合作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华道投资管理
(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道投资”)以及中山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山金控”)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并与其分别战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与上述战略投资者在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领域建立全面
战略合作关系。

    上市公司与华道投资、中山金控就合作方式、合作领域、合作目标、合作期
限、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等做出了明确约定。以下为战略合作协议的主
要内容:

    一、战略投资者具备优势及与上市公司协同效应

    华道投资、中山金控分别作为为本次合作的战略投资者,将利用自有资金优
势以及多产业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产业资源,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合作,将有利于
公司推动市场品牌效应,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产品研发能力以及持久稳定的
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此外,凭借公司在冰箱、冷柜行业全产业链服务中积累
的丰富经验,有意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双方的战略合作有利
于各方在市场开拓、资本助力、产业发展等方面实现合作共赢。

    二、合作领域及目标

    本次战略合作的领域不限于产业发展升级、营销市场拓展、公司治理管理等
方面。

    本次战略合作的目标为依托双方在技术、产业资源、资金、管理经营和团队
等方面的相对优势,深入挖掘、充分运用和整合双方优质资源,共同谋求双方协
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和创新能力,推动公司的全球化布局和技术创新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
司质量和内在价值。

    三、合作方式

    (一)产业发展升级

    战略投资者将分别利用其拥有的资金优势以及多产业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
产业资源,积极推进公司产业向好发展,以资本为纽带,着力构建具有优势互补、
良性互动、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双方利益共同体系,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实
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产业规模发展壮大。同时,战略投资者将依托公司的技术实
力和公司长期以来对冰箱、冷柜产品行业的深度理解,加强与公司在行业研究及
产业发展战略方面的深度合作,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业务发展水平,并制定
相应的战略举措。

    (二)营销市场拓展
    依托战略投资者自有产业和社会资源以及奥马电器在相关产业领域积累的
品牌、经验、产能和销售体系等资源,协议各方将积极推动公司与业务相关企业
建立合作关系,协助公司在相关产业领域进行产品推广、市场开拓。

    (三)公司治理管理

    战略投资者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奥马电器《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提名董
事人选,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等,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合作期限

    本次战略合作的合作期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
认购人根据《股份认购协议》认购的公司股份登记在认购人名下之日起三年,除
非本协议因合作期限届满、《股份认购协议》终止或认购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低于 3%而约定终止。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合作期限。

    五、股份认购的安排

    公司分别与华道投资、中山金控分别代表拟设立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共 2
名特定投资者签订《股份认购协议》。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东奥马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
公告》。

    六、持股期限及未来退出安排

    战略投资者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十八
(18)个月内不予转让。若战略投资方未来退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义务
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
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
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拟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华道投资及中山金控作为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公司和
战略投资者实现优势互补及合作共赢,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具
有较高的商业合理性。同时,战略投资者入股后,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完善公
司管理体系,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关于本次战略合作的风险提示

    就此次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公司在此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与上述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
作协议,公司与上述战略投资者的战略合作目前尚未开始。

    2、本次非公开发行如果顺利实施,公司与上述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合
作协议》及相关协议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业务范畴,不会造成公司对上述战
略投资者形成依赖。

    3、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签约各方
均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但不排除因市场变化等不可预计的因素导致合作协议无
法顺利履约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并与其开展战略合作事项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