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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马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
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会议相关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交易双
方依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
价格,定价方式严谨、规范、客观,确保了交易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王建新、朱登凯、张枫宜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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