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马电器 股票代码:002668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工业园区 482 号 一致行动人:赵国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22 号楼 21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奥马电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奥马电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奥马电器 指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融通众金 指 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赵国栋先生 福州中院 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闽 01 执恢 219 号之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行裁定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 市公司 134,914,58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44%)的权益变动事实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 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工业园区 482 号 法定代表人 赵国栋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5MA6T11X7X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投资管 经营范围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 赵国栋、尹宏伟、杨鹏 通讯地址 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工业园区 482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情况 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 赵国栋 男 3724281979******** 中国 中国境内 否 经理 杨鹏 男 1101051969******** 中国 中国境内 否 监事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 赵国栋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724281979********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22 号楼 21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控制关 系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赵国栋先生。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闽 01 执恢 219 号之一”《福 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发生本次权 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 134,914,584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4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 无明确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134,914,597 股,持股 比例为 12.4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133,494,912 股, 持股比例为 12.3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268,409,509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24.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13 股,持股比例为 0.0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133,494,912 股,持股比 例 为 12.31%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133,494,925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12.31%。 二、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内容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股票质押合同》,将其 持有公司 2,834,340,000 股股份(因公司实施 2016 年度、2017 年度权益分派,质 押股份数量由 2,834,340,000 股增至 134,914,584 股)的股份收益权转让给厦门信 托,并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办理了相应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因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厦门信托委托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对上 述股份实施了司法冻结。 福州中院受厦门信托委托,将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给厦门信托的 67,457,290 股及 67,457,294 股公司股份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 10 时止、2021 年 1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吴宇珂、黄敏杰、惠州 TCL 家电集团有 限公司、黄育丰、林文尧在公开拍卖中竞买成功。 8 2021 年 2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获悉惠州 TCL 家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参 与上述司法拍卖的买受人收到福州中院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就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 134,914,584 股股份司法拍卖,裁定如下: (1) 解除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34,914,584 股及孳息 的冻结,同时解除所有质押(抵押)关系; (2) 将被执行人融通众金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6,982,916 股,过户给买 受人吴宇珂(身份证号 440511197201******),其所有权自《执行裁 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吴宇珂时起转移; (3) 将被执行人融通众金名下所持有的股票 40,474,374 股,过户给买受人 黄敏杰(身份证号 440923198810******),其所有权自《执行裁定书》 送达给买受人黄敏杰时起转移; (4) 将被执行人融通众金名下所持有的股票 40,474,374 股,过户给买受人 惠 州 TCL 家 电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1300669846913F),其所有权自《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惠 州 TCL 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5) 将被执行人融通众金名下所持有的股票 13,491,458 股,过户给买受人 黄育丰(身份证号 440582198311******),其所有权自《执行裁定书》 送达给买受人黄育丰时起转移; (6) 将被执行人融通众金名下所持有的股票 13,491,462 股,过户给买受人 林文尧(身份证号 360734198702******),其所有权自《执行裁定书》 送达给买受人林文尧时起转移; (7) 买受人吴宇珂、黄敏杰、惠州 TCL 家电集团有限公司、黄育丰、林 文尧可持《执行裁定书》向有关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权利的变更登 记手续。 《执行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9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融通众金 134,914,597 12.44% 13 0.00% 赵国栋 133,494,912 12.31% 133,494,912 12.31% 合计 268,409,509 24.75% 133,494,925 12.31% 三、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3 股,其 一致行动人赵国栋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33,494,912 股,赵国栋先生持 有的 133,494,912 股存在股权质押登记且处于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如下: 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融通众金 13 0 0.00% 0.00% 赵国栋 133,494,912 133,494,912 100.00% 12.31%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没有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 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奥马电器证券部,以备查阅。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2 月 24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赵国栋 2021 年 2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2 月 24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 在地 股票简称 奥马电器 股票代码 002668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 义 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人名称 务人地址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 □, 有无一致 行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 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 为 是 否 □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 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268,409,509(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24.75%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国栋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268,409,50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75%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133,494,925(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12.31%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国栋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33,494,9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31%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