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3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鉴证机构,并事先就该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
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 查阅了近年该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审查
确认,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审计
上市公司财务工作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对公司资产情况和组织结构构成较为
熟悉,能及时、全面、客观的对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作出审
计或鉴证。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建新、朱登凯、张枫宜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