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奥马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3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认真、负责的独立判断,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大华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以及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
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理由恰当。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卢馨、文建平、朱登凯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