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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马电器:关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要约收购为部分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除 TCL 家电集团、中新融泽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
无限售流通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249,241,6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99%,
要约收购的价格为 6 元/股。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30 个自然日,即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

       4、股价波动可能导致要约收购失败,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公司”或“上市公
司”)于 2021 年 8月24日收到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TCL家
电集团”)送达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根据相
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TCL家电集团以要约方式收购奥马
电器的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作出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除TCL家电集团、中新融泽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无限
售流通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49,241,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99%,要约
收购的价格为6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1 / 3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 元/股         249,241,670 股               22.99%

    若奥马电器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数将进行相应
调整,但最终要约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价。

    本 次 要 约 收 购 完 成 后 , TCL家 电 集 团 、 中 新 融 泽 最 多 合 计 持 有 奥 马 电 器
542,055,714股股份,占奥马电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
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495,450,020元,TCL家电集团已于要约收
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将300,000,000元(相当于收购资金总额的
20.06%)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即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4日。在要约
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
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

    二、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                惠州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荣升
注册资本              44,800万元
注册地址              惠州市鹅岭南路6号TCL大厦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669846913F
营业期限              2007-12-18至无固定期限
                      家电技术开发;销售家用电器、机电产品、照明电器、电器产品原
经营范围              材料;电器维修服务;空调及照明工程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惠州市鹅岭南路6号TCL大厦6楼
通讯方式              1382998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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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要约收购前后,奥马电器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没有发生变化。

    2、收购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广东奥马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摘要》,同时聘请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此次要约收购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
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后续相关事项和进程,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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