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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奥马:关于公司与郑州银行合同纠纷暨提起诉讼的公告2022-01-06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郑州银行合同纠纷暨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因合同纠纷事项向河南
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起诉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
业金融服务中心、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
近日收到郑州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豫01民初1491号)。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

    被告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原告和被告一、被告三分别于2017年9月21日、2018年2月1日签
订的《差额补足协议》无效;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返还256,698,937.18元本金,并支付利息损失
21,027,559.16元,以上暂合计277,726,496.34元;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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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
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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