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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奥马: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1-08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原子公
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网金”)因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 第(五)项及 13.4
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售金融科技业务子公司
股权等工作。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西藏网金有一笔1.45亿元定期存单被质押,该质押未按相关要求履行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第(五)项及 13.4 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在近期自查中还发现公
司存在其他疑似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3)。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相关事项自发现以来,公司现任董事会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消除风险,积极督
促相关方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10
月8日、2021年11月8日、2021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2021-122、
20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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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针对公司前期自查中发现的事项,公司已先后完成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出售金融科技业务四家子公司股权等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以及《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135、145)。现将相关事项的主要进展汇总、
更新如下:

       事项                                     进展概述

                       西藏网金1.45亿元存单质押实质为偿还借款,相关担保权利义务
(一)关于西藏网金 消灭。
违规对外担保1.45亿
元事项                 西藏网金已根据上述借款实质与各方就担保事宜的处理达成一
                   致,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恒丰”)2020年10月
                   13日至14日收到权益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代中融金(北京)科技
                   有限公司(现用名北京颢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及其
                   子公司偿还940,726,544.24元欠款,实际为对外借款转入。其中2021
(二)中油云泽9亿 年1月13日、14日支付给中油云泽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简称
应收款回收风险事项 “中油云泽”)指定第三方账户收款的9亿元保理款本金实际为归还该
                   笔借款,剩余的40,726,544.24元详见“(三)深圳宽域 5,000 万预付
                   款回收风险事项”。经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认为中融金
                   及其子公司已丧失偿债能力,该940,726,544.24元欠款无法收回。公
                   司认可评估结果,已全额补提坏账。

                       北京国信智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智能”)于2021年
(三)深圳宽域
                   1月3日、1月4日预付给深圳宽域的5,000万元设备采购款,实际为偿
5,000 万预付款回收
                   还前期借款。经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该欠款无法收回。
风险事项
                   公司认可评估结果,已全额补提坏账。

                       西藏网金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账面价值为3.67亿元。经公
(四)其他权益工具 司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重新进行全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风 面评估,截止2020年12月31日,西藏网金所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险                 公允价值应减至4,902.71万元。公司认可评估结果,已于2020年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中补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18亿元。

                         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金服”)于2019
                   年9月27日与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现为“山西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治君汇华府支行”,以下简称“长治银行城区支行”)签署了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钱包金服向长治银行城区支行借款2亿元,
(五)公司对钱包金 “用于支付在长治银行城区支行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差额
服借款的担保事项   款项”。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钱包金服的前
                   述借款事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国栋和山西智源融汇科技有限
                   公司(曾用名青岛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源融汇”)
                   分别为该笔借款签署《保证合同》并约定对钱包金服借款承担连带责
                   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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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银行城区支行于2021年9月27日向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后公司与长治银行城区支行达成和解并于2021年10月18日划
                    付相关款项。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钱包好车”)及山西智源融汇科技有限公司(曾用
                     名青岛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源融汇”)的借款的差
                     额补足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履行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程序,被担保方未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查义务;因此,根据相
(六)公司对钱包好 关法律规定,相关《差额补足协议》应被认定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
车 /智源 融汇的借 款 力,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的差额补足事项
                         公司已于近期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起
                     诉郑州银行等三名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差额补足协议》无效、
                     郑州银行向公司返还已承担的差额补足款项。郑州中院已受理。详见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郑州银行合同
                     纠纷暨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金融科技业务四家子公司,即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钱包智能(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北海国信智能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转让已完成。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7条,在风险
警示期间,公司将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
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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