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马: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4-2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707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482022731012488
报告名称: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报告文号: 大华核字[2022]007072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其他鉴证业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0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16 日
张晓义(420301354606),
签字人员:
江先敏(110101480090)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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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007072 号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奥马电器)管理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的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奥马电器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奥马电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奥马电器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奥马电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
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
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第1页
大华核字[2022]007072 号鉴证报告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奥马电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奥马电器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
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奥马电器 2021 年度报告的必备
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晓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先敏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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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履行
内部审批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错报和差额补足三个重大缺
陷,公司于 2021 年 5 月更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后即着手对上述缺陷进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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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并于报告期内完成了整改工作,整改后的控制已达到《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
引实施意见》要求的最少运行次数。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保证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
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公司遵循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制衡性原则、
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设计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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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如下:
1、公司治理层面
包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2、公司业务流程层面
包括资金筹集与使用、采购及付款、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
披露、库存管理、销售与收款、财务报告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外投资、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库存管理、销售与收款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
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
遗漏。
(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建立了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制定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各自职权,通过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在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自身素质、规范公司日常运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公司主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
与变更、会议的出席和登记、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议、关联交易中的股东回避
和表决、股东大会记录、决议的实施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股东大会的
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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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的履行其职责,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
事会的构成与职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提案、决策程序、
决议、会议记录、决议的执行和反馈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董事会的规
范运作。
3、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公司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对
监事的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监事会的构成、职权、会议的召开方式、议事程
序、决议、会议记录、监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公司监
事会的规范运作。
4、总经理工作细则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及经理工作会议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公司制
定《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的职权、职责和义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职权、职责和义务、聘任与解聘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
公司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务决策机制、内部会计控制
流程、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报告、财务风险管理、财务预算管理、关联交易决策
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制度。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
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6、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远期管理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开展远期结售汇
套期保值业务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财务部建立远期结售汇业务台
账,检查交易记录,及时对已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约的累计金额与收汇预测金额
进行动态的跟踪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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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与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采用信息隔离和保密措施,
确保操作环节相互独立,人员相互独立。
7、人力资源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
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打造了一套完整的人力
资源管理体系,形成了科学有效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淘汰等管理流程,
切实加强员工外部招聘、内部调配、培训管理和职业生涯管理,不断提升公司员
工素质,建设属于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实现更长远的战略目标打下坚实的人
才基础。
8、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质量管理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对账操
作指南》等制度,通过 ERP 系统使供应商管理、采购、对账、付款流程得到良
好的全过程控制。
9、信息系统监督的内部控制
为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
公司外部之间有效沟通,公司设立了内部网站,引入了 ERP 系统和 OA 系统,
能够及时了解生产经营动态。此外,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
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原
则、内容、标准、程序、权限与责任划分、保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及
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坚持信息披
露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向所有投资者公平、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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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
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
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的要求,确保关联交易真
实、准确、完整,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11、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
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了对担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合同订立、执行等
环节的控制要求,规范对外担保业务。
12、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
工作细则》、《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以及相
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需
聘请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决策投资项目不能仅考虑项目的报酬率,更要关
注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
向分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并进行专业指导及
监督,从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管理。
13、库存管理的内部控制
在采购业务中,公司一直采用审批程序,坚持供应商认可制度;存货的购、
产、销流程及执行动态的以销定产的方法,使得公司的库存维持在合理水平;在
物控部门,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产成品的发运采用计算机控制。严格执
行库存管理的各项制度,能够有效的确保公司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和财务数据的
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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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全面梳理销售业务流程,制定了《新客户开发流程》、
《销售管理订单控制程序》等制度,规范销售报价、新增订单、发货、收款等环
节的操作,引入销售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销售订单管理效率,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
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确
保实现销售目标。
(五)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态度,公司本着规
范运作的基本理念,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
制定了各层级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
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组织机构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
按《总经理工作细则》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公司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职
责,建立了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各司其职,责权明确,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
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
设置部门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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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
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
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公司已建立企业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员工
聘用、试用、任免、调岗、解职、交接、奖惩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
员能够胜任;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以确保经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
职责;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
资源的需求。
4、企业文化
公司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制度为员工提供公平的工作、学习、成长及晋
升机会,以及搭建不同层次平台,让员工在不同领域展示自我、充实自我、完善
自我,提供丰富的员工福利并积极开展多样化的业余生活,全力营造团结进取的
工作氛围,创造和谐互信的员工关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5、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管理、质
量管理、环境保护、节能环保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有效履行各项社会责任,打造和提升企业形象。
(六)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
以下方面:
1、交易授权批准控制
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
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应
业务。对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采用一般授权,对重大交易、投资则采用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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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经营活动的一般交易由各部门逐级审批并将事项和最终处理意见提交总经
理审批;重大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2、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对各个部门、各个经营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将
各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相分离。通过权力、职责的划分,制定了
各组成部分及其成员岗位责任制,以防止差错及舞弊行为的发生,按照合理设置
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个人的工作能自动检查另
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
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监督检查等。
3、会计系统控制
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与交易记录相关的控制程序,制作了统一的单据格式,所
有经济业务往来和操作过程均需经验证确认并记录。
4、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信息中心下设信息专员对信息系统方面的内容进行控制,现已制定
《ERP 系统管理规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程序》、《软件开发项目阶段评审》等
制度及规范,涵盖了信息在公司内外的流动,档案、设备、信息的安全等方面的
控制。
5、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
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安全、完整;确定专人保管会计记录
和重要业务记录;确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保管人或使用人为安全责任人,并实行
每年 2 次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
6、预算控制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公司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职责
权限和程序进行预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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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管理层定期对行业状况、监管信息、公司具体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进行综
合考量,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对发
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8、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较为完备的绩效考评制度,通过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设
置,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并将考
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9、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
有效,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按照《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强化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杜绝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同时,
公司还注重与投资者加强交流,设立了投资者专线,开通了投资者网络互动平台,
并严格规范公司对外接待活动,既与投资者保持积极的互动交流,又确保信息披
露的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监督
控制的监督主要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公司董事
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
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委员会
议事规则。其中,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公司以审计委员会为主导,以审计部为实施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
况进行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
获取其有效运行或存在缺陷的证据,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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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逐步完善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并且严格
遵守执行。公司认为,本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制度是健全、合理并有效执行的,
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
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依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评价指引》等规范体系,按照公司董事
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
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内控要素作为重点,以公司的各
项内控目标为引领,遵循内部控制的全面、重要、有效、制衡和成本效益的原则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涉及利润的错报和涉及资产、负债的错报区分,分别以资产总额
及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定量标准指标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资产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 0.5%≤错报< 资产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的 1%
利润错报<利润总 利润的总额 5%≤错报< 利润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10% 的 10%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
即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
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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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2)重要缺陷
即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
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根据缺陷造成的损失金额占利润总额或
资产总额的比例确定。
定量标准指标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
资产总额 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1%
总额的1%
利润的总额5%≤错报<利润总 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5%
额的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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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
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1)关于西藏网金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根据公司获取的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
称“西藏网金”)与**银行签订的《存单质押合同》(2020 营业部质字第 036 号),
西 藏 网 金 以 其 在 ** 银 行 的 该 笔 定 期 存 单 为 明 科 公 司 向 ** 银 行 申 请 开 立 的
14,50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经自查,西藏网金为明科公司提供担保
事项未按相关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汇通恒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2020 年 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时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恒丰”)与**银行签订了《存单质押合同》(2020 营
业部质字第 044、045、046 号),汇通恒丰将其在**银行存款账户中的 9 亿元办
理了存单质押手续,将该笔存单为镇江中能恒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
江中能”)在**银行开立的 9 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 3 个月)提供担保。
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通恒丰为镇江中能提供担保事项未按相关要求履行决
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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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错报
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错
报。
(4)公司对钱包好车/智源融汇的借款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的事项
2017 年 9 月 21 日、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时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钱包好车)分别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两份《差额补足协议》,为钱包好车与郑州银行签订的两份《个人小额贷款
业务合作协议》承担差额补足责任。2018 年 4 月 2 日,公司、山西智源融汇科
技有限公司(时为奥马电器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智源融汇)与长治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为智源融汇与长治银行签订的《个人信用贷款
业务合作协议》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2、整改措施及计划
(1)经核查,西藏网金及汇通恒丰对外提供担保的实质均为偿还借款,相
关担保权利义务消灭。公司已根据上述借款实质与各方就担保事宜的处理达成一
致,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2)公司已先后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售金融科技业务四家子公司股
权等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的公告》、《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以
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1、135、145、2022-007)。
(3)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积极搜集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
益的证据,启动向相关责任主体追偿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郑州银行合同纠纷暨提起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公司与山西银行合同纠纷暨重大诉讼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14 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公司与郑州银行、长治银行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事项,公司
已启动司法程序。
(5)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规范公司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6)加强印章的管理与使用,对印章管理的监督持续化、常态化。
自 2021 年 5 月公司变更实控人以来,公司现任管理层针对公司内控存在的
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整改,主要措施包括:①与前任管理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接
收公司的历史档案资料,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走访核查,并积极主动对外
披露了公司存在的问题;②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梳理,及时更新了相
关内控制度。
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整改工作。
报告期内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
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规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改善了公
司治理环境,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但董事会认为,公司违规对外担
保等事项虽主要发生在 2020 年度,但也暴露了公司在子公司的财务内控管理上
还存在缺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信
息披露、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及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认真
吸取教训,公司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全面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贯彻实施及有效监督,为上市公司
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1030
号、006202102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原实际控制
人赵国栋先生及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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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144)。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广东证监局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
论性意见或决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
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