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马: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1 年度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1 年度召
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以通讯方
独立董事姓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参加董
式出席次
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数
朱登凯 19 0 19 0 0 否
王建新 7 0 7 0 0 否
张枫宜 7 0 12 0 0 否
卢馨 12 0 11 1 0 否
文建平 12 1 11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就公司 2021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2021 年 1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同意
25 日 四十二次会议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
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
2021 年 3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议案》 同意
12 日 四十四次会议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
议案》
2021 年 3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3 日 四十五次会议
《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终止经营金融科技业务板块及相关 同意
14 日 四十六次会议
资产处置原则性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
同意
19 日 关事项
2021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事前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9 日 四十八次会议 认可
《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2021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案》 同意
29 日 四十八会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30 日 一次会议
2021 年 5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事前
18 日 二次会议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认可
2021 年 5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8 日 二次会议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同意
8日 三次会议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事前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6 日 四次会议 认可
2021 年 7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6 日 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公司
2021 年 8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同意
5日 五次会议 立意见——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关联方无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关于 TCL 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要约
2021 年 9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同意
12 日 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
7日 十次会议
2021 年 12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
7日 十一次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我们积极参加会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公
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产经营项目、影响公司发
展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结合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
董事会的规模、构成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
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积极参加会议,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
薪酬计划或方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定期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核,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
度及其实施。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2021 年度,我们对公
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
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生产经营、财务审计、内控建设、员工队伍、资本运作和
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情况。我们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我们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我们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力求对公司的了解
与认识和公司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脉动同步。我们积极跟踪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
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报告期末,我们认为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体系,运
作规范,内部控制健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
关文件,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相关内
容,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我们签署的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我们的任职
资格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特此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登凯、王建新、张枫宜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 馨、文建平、朱登凯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