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马: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2-04-2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9331 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
修订)》等文件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的要求,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客
观反映了公司该事项的进展状况。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持续关注董事会和
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