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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奥马:关于公司与郑州银行合同纠纷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2022-05-07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2-03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郑州银行合同纠纷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 因合同纠纷事项
于 2021 年 12 月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起诉郑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
称“郑州银行”)、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好车”),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郑州银行合

同纠纷暨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郑州中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近日,
公司收到郑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1 豫 01 民初 1491 号),其主要内
容如下:

    一、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

    1、原告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
融服务中心同意,不论 2017 年 9 月 21 日、2018 年 2 月 1 日两份《差额补足协
议》效力如何,原告均无需再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此前已经形成但未履行的差额
补足款项及将来可能形成的差额补足款项,不论数额多少,原告均无需承担。

    2、原告和被告郑州银行之间就两份《差额补足协议》项下全部事宜再无任
何争议。

    3、原告、被告郑州银行、被告钱包好车对调解协议内容没有异议。

    4、各方同意,各方已经本案产生的所有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因诉讼
支出的费用均由各方承担。
                                   1/2
    5、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郑州中院予以确认后即具
有法律效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除诉讼费外,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公司将继续推动其他诉讼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调解协议书;

    2、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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