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马: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2022-09-17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 奥马 公告编号:2022-04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
行(以下简称“山西银行”)因《差额补足协议》纠纷,公司与山西银行已于 2021
年 12 月分别向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截至目前,因疫情、
管辖权异议、谈判等各方面影响,两起案件一审均未开庭。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前述案件计提
预计负债人民币 35,344,807.56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基本情况
1、计提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计提原因
北京市天同(郑州)律师事务所(简称“天同律所”)出具了《关于(2021)
晋 04 民初 177 号案、(2022)晋 04 民初 7 号案可能的诉讼结果分析、计提预计
负债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天同律所的分析,综合考虑公司承担责任比
例的不确定性、利息计算误差、诉讼成本(含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公司与山西银行和解、调解过程中可能的让步等因素,公司应计提预计负债人民
币 35,344,807.56 元。
二、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计提上述预计负债将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
民币 35,344,807.56 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
三、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要求,计提
金额较小,公司已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天同(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2024)晋 04 民初 177 号案、
(2022)晋 04 民初 7 号案可能的诉讼结果分析、计提预计负债有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