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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盛金控: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5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6-054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杜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岑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250,116,521.96          1,044,881,532.13           1,93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345,908,915.43            772,588,152.44           1,368.56%
                                                         本报告期比上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项目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3,706,807.82           -0.78%        624,535,044.67             -2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4,035,290.85              5,804.00%        232,439,856.64             64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28,986,477.04               9,535.15%        229,874,711.28             690.4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565,701,227.70         -1,384.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32      1,156.14%                 0.4409            181.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32      1,156.14%                 0.4409            181.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              0.90%              4.24%                  0.3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10,542.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225,187.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24,322.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925,176.45
合计                                                                                2,565,145.3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472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
                                                                       件的股份数量         数量
                                                                                    状态
深圳前海财智发展投资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有
                                                16.94% 158,620,689       158,620,689 质押     158,620,689
合伙)                         法人
                                境内非国有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6.00% 149,769,210       149,769,210
                                法人
深圳前海财智远大投资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有
                                                13.26% 124,137,931       124,137,931
合伙)                         法人
                                境内非国有
北京迅杰新科科技有限公司                        10.81% 101,206,896       101,206,896
                                法人
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有
                                                 7.37% 68,965,517         68,965,517
合伙)                         法人
北京凤凰财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有
                                                 6.37% 59,658,719         59,658,719 质押      43,658,719
合伙)                         法人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52% 51,668,874         51,668,874
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          国有法人         3.13% 29,309,204         29,309,204
北京岫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
                                                 2.67% 25,000,000         25,000,000
伙)                         法人
张盛根                          境内自然人       1.06%     9,949,99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张盛根                                                     9,949,998 人民币普通股               9,949,998
萧志刚                                                     9,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600,000
廖起雄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谭少伦                                                     8,013,951 人民币普通股               8,013,951
孔少琴                                                     5,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200,000
罗绮霞                                                     4,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600,000
黄晓旋                                                     1,863,198 人民币普通股               1,863,198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天泽 1 号证
                                                           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信建投基金-民生银行-中信
                                                           1,757,554 人民币普通股               1,757,554
建投领先 7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信建投基金-民生银行-中信
                                                               1,697,392 人民币普通股             1,697,392
建投领先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中,深圳前海财智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前海财智
                             远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北京凤凰财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力先
说明                         生、张巍先生控制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
                             股东间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变动比例
        科目                                                                             原因分析
                         (2016 年 1-9 月)       日(2015 年 1-9 月)     (%)
                                                                                 资产划转、公司更名导致客
应收账款                   423,929,940.64          298,181,657.77        42.17   户供应链平台变更,影响销
                                                                                 售回款。
应付账款                   174,870,713.72           79,435,487.56      120.14    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
应付职工薪酬                   50,220,366.05        11,338,035.82      342.94    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
应交税费                       49,717,818.51        16,464,221.95      201.97    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
应付利息                       26,412,332.57            40,437.00    65217.24    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
营业总收入               1,102,054,771.54          832,717,312.28        32.34   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
管理费用                   221,494,161.23           40,856,397.52      442.13    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
                                                                                 募集资金到账,存款利息收
财务费用                       -28,099,528.21       17,838,844.13      -257.52
                                                                                 入大幅增长。
所得税费用                     97,394,099.37         8,593,412.99     1033.36    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国
                         -1,565,701,227.70         121,891,430.90     -1384.50
流量净额                                                                         盛证券业务特征导致。
                                                                                 收购国盛证券支付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458,697,031.90          -17,201,783.83    -31833.32   34.65 亿元,合并日国盛证
流量净额
                                                                                 券现金余额 91.33 亿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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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697,767,239.92   -104,337,076.63   -6519.35   配套资金 69.30 亿元,国盛
流量净额
                                                                         证券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分别以公开方式和非公开方式
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16-048)、《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52)。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本企业/本人未来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华声股份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2、本企业/本人不会利用对
           凤凰财             华声股份的控制权干涉华声股份的生产
                                                                   2015 年 05             正常履行
           智、杜力、同业竞争 经营活动,对于任何与华声股份主营业              长期
                                                                   月 12 日               中
           张巍               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
                              企业将采取一切措施促使该业务或业务
                              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件由华声股份优
                              先开展。
                              1、在华声股份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企
                              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
                              力减少或避免与华声股份之间的关联交
收购报告                      易行为。2、若本企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
书或权益                      企业与华声股份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变动报告                      易,则此种关联交易须遵循正常商业行
书中所作                      为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
承诺                          定价原则,不要求或接受华声股份以低
           凤凰财
                              于市场价或华声股份给予其他任何第三 2015 年 05               正常履行
           智、杜力、关联交易                                               长期
                              方的价格向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销 月 12 日                 中
           张巍
                              售货物或提供劳务,不以高于市场价或
                              本企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给予任何
                              第三方的价格向华声股份销售货物或提
                              供劳务。3、除非凤凰财智不再为华声股
                              份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为有效之承诺。
                              本企业/本人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
                              给华声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凤凰财    保持上市 1、保证华声股份人员独立(1)保证华 2015 年 05               正常履行
                                                                            长期
           智、杜力、公司独立 声股份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 月 12 日                 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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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巍       性        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凤
                               凰财智。(2)保证华声股份的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华声股份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选举产生;保证凤凰财智推荐出
                               任华声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产生,本企业/
                               本人不干预华声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3)
                               保证华声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在华声股份专职工作,不在本企业/凤凰
                               财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企业/凤
                               凰财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4)
                               保证华声股份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凤
                               凰财智兼职和领取报酬。2、保证华声股
                               份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华声股份具有
                               独立完整的资产,华声股份的资产全部
                               处于华声股份的控制之下,并为华声股
                               份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企业/凤
                               凰财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
                               方式违法违规占有华声股份的资金、资
                               产。3、保证华声股份的财务独立(1)
                               保证华声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
                               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华声股份
                               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
                               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
                               证华声股份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帐户,
                               不与本企业/凤凰财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华声股份
                               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华声股份能够
                               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企业/凤凰财智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华声股份的
                               资金使用调度。4、保证华声股份机构独
                               立(1)保证华声股份的机构设置独立于
                               本企业/凤凰财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华
                               声股份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企
                               业/凤凰财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
                               开;(3)保证华声股份董事会、监事会
                               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
                               企业/凤凰财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职
                               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5、保证华声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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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业务独立。(1)保证华声股份拥有独
                               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
                               能力,华声股份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
                               经营的能力。(2)保证凤凰财智除通过
                               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华声股份的业
                               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企业/凤凰
                               财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华
                               声股份相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可能
                               避免或减少华声股份与本企业/凤凰财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持续性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赣粤高
          速、江西
          财投、江
          西投资、
          江西能
                            本公司/本单位认购的上市公司所有股份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源、江西 股份限售                                                12 个月
                            自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月 19 日                 中
          地矿、江
          西地勘、
          锦峰投
          资、江西
          医药
         前海发
         展、前海
         远大、凤
                           本单位/本公司认购的上市公司所有股份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资产重组 凰财鑫、 股份限售                                                36 个月
                           自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月 19 日                  中
时所作承 北京迅
诺       杰、北京
         岫晞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凤凰财智 股份限售 让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                12 个月
                                                                 月 19 日                中
                            份。
                             1.中江信托承诺国盛证券 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74,000 万元(含本数)、79,000 万元(含
          中江信                                                              有效期至
                    业绩承诺 本数)、85,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托、杜力、                                                          2018 年 12
                    补偿安排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 月 19 日                 中
          张巍                                                                月 31 日
                             为准,非经常性损益应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行界
                             定。2.如国盛证券在业绩承诺期当年度未
                             完成上述净利润数额,中江信托应向华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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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股份进行业绩补偿。业绩承诺差额补
                               偿应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
                               偿。如国盛证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
                               际完成的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金额的
                               80%但不足业绩承诺金额的 100%,中江
                               信托有权要求在后续业绩承诺年度累积
                               进行业绩承诺差额补偿。3.根据减值测试
                               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中江信托
                               已补偿金额+杜力、张巍已补偿金额(如
                               有),则中江信托应向华声股份另行以现
                               金方式进行补偿。4.如中江信托承担的国
                               盛证券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
                               计金额超过 401,980.56 万元,则超出部
                               分的补偿义务由杜力、张巍以现金方式
                               向华声股份承担。5.中江信托在本次交易
                               中获得的对价股份自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之后,如国
                               盛证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当年业绩承
                               诺,则中江信托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
                               价股份分三期按照 30%、30%、40%的比
                               例逐年解锁。尽管有以上约定,自上市
                               首日起 36 个月且中江信托履行完毕对华
                               声股份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之后,中江
                               信托所持对价股份全部解锁。
                             1.截至本声明及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
                             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
                             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利益冲突
                             的竞争性经营活动。2.在本单位/本人或
                             本单位/本人控制的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
                             东期间及转让完毕本单位/本人或本单位
                             /本人控制的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之
                             后一年内,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
          凤凰财
                             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与上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智、杜力、同业竞争                                               长期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 月 19 日              中
          张巍
                             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本单位/本
                             人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
                             协助任何企业与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
                             接的竞争;本单位/本人不利用从上市公
                             司处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
                             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活动;在可能与上
                             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领域中出现新的
                             发展机会时,给予上市公司优先发展权;
                             如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与本单位/本人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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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受本单位/本人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
                               其他关联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
                               争,本单位/本人同意上市公司有权以公
                               平合理的价格优先收购本单位/本人在该
                               企业或其他关联公司中的全部股权或其
                               他权益,或如上市公司决定不予收购的,
                               本单位/本人同意在合理期限内清理、注
                               销该等同类营业或将资产转给其他非关
                               联方;本单位/本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
                               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本单位/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给
                               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对于未来可能的关联交易,本单位/
                             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义务,不利用本单位/本人的控制地
                             位,就上市公司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
                             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司的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损害上市公司和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2.本单位/本
                             人及本单位/本人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
                             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3.如果上市公
          凤凰财
                             司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智、杜力、关联交易                                               长期
                             其他企业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 月 19 日              中
          张巍
                             关联交易,则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促使上
                             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依照正常商业条件进行。本单
                             位/本人将不会要求,也不会接受上市公
                             司给予优于其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向
                             第三方给予的交易条件。4.本单位/本人
                             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以上承诺
                             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而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国盛
                            证券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
          中江信
                            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利益冲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托、赣粤 同业竞争                                               长期
                            突的竞争性经营活动。2.本次交易实施完 月 19 日             中
          高速
                            毕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
                            市公司、国盛证券及上市公司其它控股
                            子公司不会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关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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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3.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及转让完
                               毕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之后一年
                               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直接
                               或间接从事或发展与上市公司、国盛证
                               券及上市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
                               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本
                               公司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
                               与、协助任何企业与上市公司进行直接
                               或间接的竞争;本公司不利用从上市公
                               司处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
                               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活动;在可能与上
                               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领域中出现新的
                               发展机会时,给予上市公司优先发展权;
                               如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与本公司以及受
                               本公司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
                               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本公
                               司同意上市公司有权以公平合理的价格
                               优先收购本公司在该企业或其他关联公
                               司中的全部股权或其他权益,或如上市
                               公司决定不予收购的,本公司同意在合
                               理期限内清理、注销该等同类营业或将
                               资产转给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不进行
                               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
                               他竞争行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
                               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
                            1.对于未来可能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善
                            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
                            用本公司的股东地位,就上市公司与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
                            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
                            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损害上市公
                            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2.本公司
                            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
          中江信
                            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托、赣粤 关联交易                                               长期
                            法违规提供担保。3.如果上市公司与本公 月 19 日            中
          高速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生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承诺
                            将促使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则,依照正常商业条件进
                            行。本公司将不会要求,也不会接受上
                            市公司给予优于其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
                            中向第三方给予的交易条件。4.本公司将
                            严格遵守和执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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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及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而给上市公
                               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
                            位/本公司及本单位/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所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利益
                            冲突的竞争性经营活动。2.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后,本单位/本公司及本单位/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国盛证券及
                            上市公司其它控股子公司不会构成直接
                            或间接同业竞争关系。3.在作为上市公
                            司股东期间及转让完毕本单位/本公司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之后一年内,本单位/
                            本公司及本单位/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直
                            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与上市公司、国盛
                            证券及上市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经营范
                            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
                            本单位/本公司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
          前海发
                            发展、参与、协助任何企业与上市公司
          展、前海
                            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单位/本公司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远大、凤 同业竞争                                                长期
                            不利用从上市公司处获取的信息从事、 月 19 日               中
          凰财鑫、
                            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活
          北京迅杰
                            动;在可能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
                            领域中出现新的发展机会时,给予上市
                            公司优先发展权;如上市公司经营的业
                            务与本单位/本公司以及受本单位/本公
                            司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公司
                            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本单位/本
                            公司同意上市公司有权以公平合理的价
                            格优先收购本单位/本公司在该企业或其
                            他关联公司中的全部股权或其他权益,
                            或如上市公司决定不予收购的,本单位/
                            本公司同意在合理期限内清理、注销该
                            等同类营业或将资产转给其他非关联
                            方;本单位/本公司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
                            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本单位/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
                            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前海发            1.对于未来可能的关联交易,本单位/
          展、前海          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关联交易                                               长期
          远大、凤          义务,                             月 19 日               中
          凰财鑫、          就上市公司与本单位/本公司及本单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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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迅杰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
                               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司的股
                               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损害上市公司和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2.本单位/本公
                               司及本单位/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
                               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
                               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3.如果上市
                               公司与本单位/本公司及本单位/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
                               的关联交易,则本单位/本公司承诺将促
                               使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依照正常商业条件进行。
                               本单位/本公司将不会要求,也不会接受
                               上市公司给予优于其在一项市场公平交
                               易中向第三方给予的交易条件。4.本单位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以
                               上承诺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而
                               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如果因国盛证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房
                               产租赁存在的法律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出租人不是所出租房产的合法出租方、
                               未能提供租赁房产合法有效权证、未办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中江信托 其他        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租赁违约或其他              长期
                                                                    月 19 日              中
                               经济纠纷,而导致本次交易完成后国盛
                               证券或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其进行足额补偿。
                               鉴于本人长期看好上市公司发展,为了
                               更好的实施上市公司发展战略,本人通
                               过前海发展、前海远大、凤凰财鑫、凤
          杜力、张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其他        凰财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除遵守已作              60 个月
          巍                                                        月 19 日              中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外,在本次发行完成
                               后 60 个月内,本人将确保实际控制人地
                               位不发生变化。
                             一、资产完整本单位/本人将继续确保上
                             市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
          凤凰财    保持上市 产,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于本单位/本
                                                                 2016 年 05               正常履行
          智、杜力、公司独立 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            长期
                                                                 月 19 日                 中
          张巍      性       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确保上市公
                             司资产在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本单位/
                             本人将杜绝其与上市公司出现资产混同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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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的情形,并保证不以任何方式侵占
                               上市公司资产,确保上市公司拥有资产
                               的完整权属。二、人员独立本单位/本人
                               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不存在本单
                               位/本人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
                               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本单位/本人将继
                               续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单位/本人及本单
                               位/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它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
                               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除上
                               市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领薪;上市公司
                               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
                               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
                               中兼职;本单位/本人保证上市公司的劳
                               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单位/本人及本
                               单位/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它
                               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三、财务独立上市
                               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
                               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
                               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开立了
                               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
                               义务。本单位/本人承诺上市公司资金使
                               用不受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
                               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干预;
                               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系其自行聘
                               用员工,独立于本单位/本人控制的除上
                               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本单位/本人承
                               诺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
                               四、机构独立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法
                               人治理结构,其机构完整、独立,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本单位/本人承诺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上市公司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
                               立行使职权;2.上市公司在劳动用工、
                               薪酬分配、人事制度、经营管理等方面
                               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除
                               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将不会存
                               在交叉和上下级关系,确保上市公司经
                               营机构的完整,不以任何理由干涉上市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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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机构设置、自主经营;3.确保上
                               市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办公机构与生产
                               经营场所,不与本单位/本人控制的除上
                               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
                               办公。五、业务独立上市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具有独立、完整
                               的业务流程及自主经营的能力,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各项业务决策均系其依照《公司章程》
                               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而作
                               出,完全独立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
                               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本单位/本人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独
                               立经营,在业务的各个方面保持独立。
                               本单位/本人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以及本单位/本人的承诺,并尽量
                               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
                               不会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为目的与上市
                               公司之间开展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
                               单位/本人将保证上市公司继续具备独立
                               开展业务的资质、人员、资产等所有必
                               备条件,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六、
                               本单位/本人承诺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
                               并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
         罗桥胜、          在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正常履行
         冯倩红、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中;2015
首次公开 卢锡球、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            公司上市    年,罗桥
发行或再 黄喜强、          其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2012 年 04 一年后至    胜、冯倩
                  股份限售
融资时所 谢基柱、          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月 16 日 其离任后      红、卢锡
作承诺   卢惠全、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18 个月     球、黄喜
         刘琛、刘          售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强、卢惠
         世明              数的 50%。                                                全辞职。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受资产重组整合及债券发行进展不确定性影响,公司暂无法对 2016 年度业绩作出可靠预计。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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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累计投资                         资金
 资产类别   初始投资成本                                                                                       期末金额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收益                          来源

                                                                                                                                自有
股票         427,547,816.82 8,297,573.62       -15,875,450.01   459,360,194.23 594,855,792.88 21,881,621.43    284,474,341.78
                                                                                                                                资金

                                                                                                                                自有
基金         811,404,464.00    253,501.87        8,442,874.74   505,164,739.12 225,386,160.95 23,677,588.54 1,099,879,418.77
                                                                                                                                资金

                                                                                                                                自有
债券        1,076,606,433.79 9,427,130.00       13,065,726.21   340,000,000.00                28,425,643.66 1,439,099,290.00
                                                                                                                                资金

合计        2,315,558,714.61 17,978,205.49       5,633,150.94 1,304,524,933.35 820,241,953.83 73,984,853.63 2,823,453,050.55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杜力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16年10月24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