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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江环保: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15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8-10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力
信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万德斯”)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期限 8 年,用于“曹妃甸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唐山万德斯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力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信服务”)向汇丰银行申请贷款,
金额不超过折合港币 1,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 年,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获批额度、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属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6 月 8 日

    注册地点:曹妃甸区中小企业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00 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项目的咨询、设计;环保工程承包;环保设施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唐山万德斯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 49,283,566.29 元,负债总
额人民币 101,723.89 元,净资产人民币 49,181,842.40 元;2017 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0.00 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247,924.48 元。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唐山万德斯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 104,319,818.92 元,负债
总额人民币 15,137,976.52 元,净资产人民币 89,181,842.40 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
币 0.00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0.00 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 80%股权。

    2、力信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地点:香港荃湾横窝仔街 28-34 号利兴强中心 16 楼 B 室

    注册资本:港币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废物收集业务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力信服务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 18,524,299.19 元,负债总额
人 民 币 14,722,367.36 元 , 净 资 产 人 民 币 3,801,931.83 元 ; 2017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18,254,360.77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63,210.83 元。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力信服务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 15,244,219.56 元,负债总额
人民币 13,566,726.73 元,净资产人民币 1,677,492.83 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399,511.02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24,439.00 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江环保(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江”)
持有力信服务 100%股权,本公司透过香港东江持有其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
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授信及融
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及经
营周转,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19,497.82 万元,占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65%,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