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关于“17东江G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2019-01-29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12
债券代码:112501 债券简称:17 东江 G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 东江 G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2、票面利率调整情况: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6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
的票面利率由 4.90%调整为 5.50%,在其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
3、回售申报日:2019 年 1 月 21 日、22 日、23 日、24 日、25 日。
4、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3 月 11 日。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308,880 张。
6、回售金额:人民币 30,888,000 元(不含利息)。
根据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 年 3 月 8 日《东江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17 东江 G1”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
于“17 东江 G1”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7 东
江 G1”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有权决定在回售
申报日(2019 年 1 月 21 日、22 日、23 日、24 日、25 日)内选择将持有的“17 东江 G1”全
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
回售申报日内进行申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并接受调整后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 5.50%。回售部分债券
享有 2018 年 3 月 10 日至 2019 年 3 月 9 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 4.9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7 东江 G1”
的回售数量为 308,88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30,888,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1
5,691,120 张。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
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2019 年 3 月 11 日为回售资金到账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7 东江 G1”债券持有
人支付回售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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