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3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规定,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同
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该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
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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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征夫 曲久辉 黄显荣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