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9-01-3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江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收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材料后,听取了相关人员对该事项的
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目
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
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货款不能收回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
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
益。
本次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
可,我们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朱征夫 曲久辉 黄显荣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