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2 年 3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3 号《关于核准东江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 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2,774,150.14 元, 实际募集资金 1,012,225,849.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业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09SZA1057-1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 2018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1,006.60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为调整后承诺募 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101.0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 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 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景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 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中信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 其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2000367981000153 - - -(注)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 78230188000115032 - - -(注)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020038130012 - -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337130100120008888 - -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 755901603510804 - - -(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 2000007377666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 7440810182600025911 - -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337130100100130849 - - -(注) 合 计 - - - (注: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户、珠海华润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西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账户已进行销户处理。) 2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222.58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6.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378.5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606.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16%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进度 (3)= 可使用状态日 本期实现效益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 司年拆解及综合利用废电器 8 否 15,366.95 15,366.95 15,929.44 103.66% 2015 年 12 月 - - 否 万吨项目(注 1) 2、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 是 8,032.45 1,911.77 1,911.77 100.00% 2012 年 12 月 264.38 是 否 集和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3、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注 2) 是 6,000 1,459.48 342.00 1,499.13 102.72% 2018 年 6 月 - - 否 4、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 是 5,993.17 3,340.05 3,340.05 100% 2016 年 10 月 - - 否 5、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2,128.76 106.44% 2017 年 6 月 - - 否 6、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 处理基地项目 是 6,690.93 4,380.00 4,380.00 100.00% 2013 年 08 月 3,258.08 是 否 7、深圳下坪填埋场二期项目结 余资金变更用于收购南昌新冠 是 6,120.68 6,120.68 100.00% 2015 年 12 月 579.90 否 否 和合肥新冠股权(注 3) 8、研发基地项目部分资金变更 用于韶关再生资源重金属污泥 是 4,540.52 4,540.52 100.00% 2019 年 4 月 - - 否 资源化利用项目(注 4) 9、龙岗工业危废基地项目剩余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是 2,310.93 2,310.93 100.00% - - - 否 3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本期实现效益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3)= 可使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10、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剩 分变更) (2) (2)/(1) 期 大变化 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是 3,006.45 3,006.45 100.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083.50 44,436.83 342.00 45,167.73 101.64% -- 4,102.36 -- -- 超募资金投向 1、设立江门项目公司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2015 年 07 月 9,071.72 是 否 2、收购控股子公司韶关再生 否 资源少数股权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 - - 否 3、建设深圳市河道淤泥福永 否 处理场二期项目 7,000.00 7,000.00 6,999.90 100.00% 2013 年 08 月 -117.80 是 否 4、增资全资子公司韶关再生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 - - 否 资源 5、建设罗湖区餐厨垃圾收运、 否 7,000.00 7,000.00 664.60 7,299.74 104.28% 2016 年 08 月 -1,411.71 否 否 处理项目(注 5) 6、投资厦门绿洲公司 否 12,539.08 12,539.08 12,539.08 100.00% 2014 年 12 月 4,347.52 是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9,600.00 9,600.00 9,600.0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7,139.08 57,139.08 664.60 57,438.72 100.52% -- 11,889.73 -- -- 合计 -- 101,222.58 101,575.91 1,006.60 102,606.45 101.01% -- 15,992.09 -- -- 4 注 1、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将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桑德(天津)再生资源公司。 注 2、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为顺应公司对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采取的“总体规划、分散建设、集中管理”的发展策略, 保障技术与生产联动机制的实施,本公司 2014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承诺投资该项目金额为 6,000 万元变更为 1,459.48 万元。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 1,499.13 万元,募集已使用完毕。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3、深圳下坪填埋场二期项目结余资金变更用于收购南昌新冠和合肥新冠股权。因取气效果不佳,导致生产及 发电机组运营维修成本较高,因此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未达预期。 注 4、韶关再生资源重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现阶段在申请环保验收,预计于 2019 年 4 月底前取得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并进入试生产阶段。 注 5、建设罗湖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自 2016 年下半年后投产,市场拓展需进一步开拓,以及处理技术需 进一步加强优化,项目未达到预计处理能力,故导致项目未完成目标利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5 1、2012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6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9,6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超募资金 15,600.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2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东江环保(江门) 工业废物处理建设项目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建设此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超 募资金 5,000.00 万元投资设立江门项目公司。 3、2012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张国颜所持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 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 9,500.00 万元收购张国颜持有的韶关再生资源 40%的股权,其中 5,000.00 万元 来自超募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款 5,000.00 万元。 4、2012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深圳市河道 淤泥福永处理场二期工程——污泥固化填埋区工程”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建设此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超募资金对此项目投资 6,999.90 万元。 5、2013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 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增资韶关再生资源。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超募 资金 5,000.00 万元支付全部增资款。 6、2013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罗湖区餐厨垃 圾收运、处理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000 万元投资建设此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超 募资金对此项目投资 7,299.74 万元。 7、2014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并收购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339.08 万元(含利息)增资并收购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投资款 14,373.58 万元(含利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6 2012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的议案》,同意将“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东 江运输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将采取增资的方式由本公司将募集资金 2,400.00 万元向惠州市东江运输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该项目。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该部分资金,并根据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与本公司、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400.00 万元对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公司和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已对该 项目投资合计 3,340.05 万元。 适用 1、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1,258.03 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为: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司年拆解及综合利用废电器 8 万吨项目投资 6,633.48 万元;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利用项目二期工程投 资 1,911.77 万元;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投资 10,777.27 万元;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投资 883.58 万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投资 539.87 万元;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投资 512.06 万元。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171.69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14,860.76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已按照原有投资进度完成项目投资建设,项目产生结余资金 2,489.26 万元(含利息)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严格管控成本、优化工艺流程,并根据实际情 况调整生产设备采购等。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 2013 年 2 月 1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及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均严格按 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本公司 2014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单 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将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总额 2,489.26 万元(含利息)用于本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中,分 散至广东省惠州市、深圳市及清远市处理基地的中试项目及成果转化区项目将不再使用募 集资金,将该部分募集资金 4,873.35 万元(含利息)以向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 司(原“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全文简称“韶关再生资源”)增资的方式,投入至 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的重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该项目现阶段在 申请环保验收,预计于 2019 年 4 月底前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进入试生产阶段。 3、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该项目原计划建设四台 1 兆 瓦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并于 2012 年 12 月完成两台发电机组的建设和运行。按照两台发 电机组 253 万元/年的承诺效益,2013 年和 2014 年该项目已实现承诺效益。但随着深圳下 坪填埋场填埋气体产生及收集总量不断增加,下坪填埋场主管部门经过总体评估,基于提 高填埋气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及建设低碳节能和生态环保城市之考虑,研究决定在 确保满足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8 台机组的发电用气量需求的前提下,将剩余 填埋气用于制取民用天然气改扩建。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深圳市 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原计划用于建设剩余两台 1 兆瓦发电机组及配套设 施的募集资金 6,403.63 万元(含利息)变更用于收购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和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4 年 12 月该等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南 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营南昌麦园垃圾处理场填埋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合肥新冠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营合肥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气一期及二期发电项目。本次收购将进一步 拓展公司垃圾填埋气收集、综合开发利用及填埋气发电业务。本公司正在对该项目的发电 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4、本公司 2016 年 10 月 11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危险废物运输系统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006.45 万元(含利息)用于本公司及惠州运输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8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