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江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曲久辉)2019-03-2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曲久辉)

    作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任
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现将本人在2018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及4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并且本人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相关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等信息,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工作原因未能
到现场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采用电话沟通的方式就各项议案向公司了解相
关情况,并与其他董事保持沟通,充分表达了本人的独立判断及意见。2018年度,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
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就相关决
策事项和各位与会委员认真查阅及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尽职的履行作为专业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为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工作。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任职期间共组织召开了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按
规定审议了《关于检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教育背景及专业经验等多元化体
系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选举谭侃为第六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等事项。通过了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执业现状
及业务专业情况,检讨其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司运作要求。同时对公司聘任内审
负责人的议案进行审议,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作出充分了解后,确保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内审负责人任职资格要求。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对
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监督,在董事会与会期间,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并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7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
前认可,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
估报告》、《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2017年度
关联交易超过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本公
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
了相关独立意见。

    3、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于延长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4、2018年8月7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拟公开
摘牌收购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37.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2018年度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对《关于拟公开摘牌收购
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37.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了相关独
立意见。

    5、2018年8月21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半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
相关独立意见。

    6、2018年9月17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7、2018年9月21日,对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 2018年9月2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选举
谭侃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9、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总裁辞职事
项、《关于由谭侃代理总裁职务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0、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选举
董事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为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
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1、2018年11月12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修
订<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2、2018年12月14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放
弃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9.3%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对《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放弃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9.3%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发表了
相关独立意见。

    13、2018年12月24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配合下,本人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外,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进展、
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并积
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监事开展交流与沟通,时刻了解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
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及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议案等资料并提出相
关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职责,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规范性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联交所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职
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及时了解。

    3、培训和学习情况

   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深交所、联交所、深圳证监局、公
司及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学习,加深了本人对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提高了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并增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曲久辉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