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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江环保: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2022-07-13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2]C0096 号




致: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
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现场会议(以下简
称“H股类别股东会”)(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
合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江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并查阅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贵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刊载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贵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刊载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的《东

                                   1
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
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贵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载的《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通
知》(以下合称《股东大会通知》)


    3、股东名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


    本所律师仅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并
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非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法律意见
书用于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贵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1日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以公
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根据《股东大会通知》,贵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
    2、根据《股东大会通知》,贵公司关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主要内容有:
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
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该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
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
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大会通知》
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4、除现场会议外,贵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
12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谭侃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所持表决权情
况如下:


    1、出席贵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贵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246,397,66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31%。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0,968,294股,占贵公
                                    3
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29.5920%,本所律师对出席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与截至2022年7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进行了核
对与查验,出席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5,429,369股,占贵公
司有表决权H股股份总数的22.6991%,出席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H股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予以认定。
在上述H股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投票的A股股东共12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632,909股,占贵公司有表
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13.7872%。前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2、出席贵公司A股类别股东会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
表贵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200,968,29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
29.592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投票的A股股东共12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632,909股,占贵公司有表
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13.7872%。前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贵公司H股类别股东会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
表贵公司有表决权H股股份45,429,36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H股股份总数的
22.6991%。


                                     4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人员以及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列入
《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其中
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贵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经查验贵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
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提案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9,235,147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1%;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9%;弃权 0 股。



                                     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6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4、《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7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6、《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7、《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
    3.0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9、《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0、《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9,235,147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1%;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6、《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1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9,250,347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5%;反对 780,2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711,3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310%;反对 780,2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90%;弃权 0 股。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9,235,147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1%;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11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9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9%;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696,14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35%;反对 795,425 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5%;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A 股类别股东会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12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
    2.04、《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6、《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14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7、《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9、《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15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0、《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16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4,023,553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9%;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5、《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17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4,023,553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9%;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055,259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1%;反对 577,650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72,552 股,占出席本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6%;反对 577,650 股,占出
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H 股类别股东会

                                   18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关于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4、《发行股票数量》

                                     19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6、《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7、《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20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9、《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0、《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关于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211,5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6%;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4%;弃权 0 股。


    5、《关于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21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关于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211,5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6%%;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4%;弃权 0 股。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928,394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1%;反对 217,775 股,占出席本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根据计票、监票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及本所律师的查验,并合并
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
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2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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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责人:王   冠                               何子楹




                                              段頔婧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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