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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江环保:关于与塔牌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7-15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2-4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塔牌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合作方合作意向、合作方向和合作范畴
的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
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协议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与广东塔牌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牌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双方在业务、技术、
投资等方面合作事宜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坤皇

    3、注册资本:119227.5016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

    5、业务范围:塔牌集团是一家以水泥为主业的集团公司,是广东省规模较大和综合竞争
力较强的水泥制造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33),被列为国家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的
60 家大型企业之一,已建成广东梅州、惠州,福建龙岩三大水泥生产基地,现有 8 条新型干
法熟料水泥生产线,水泥生产规模 2,200 万吨,拥有全资、控股、参股混凝土企业十多家,并
积极涉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项目。

    6、关联关系:塔牌集团与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根据相关核查情况,塔牌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说明:截止目前,塔牌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33,713,43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3%。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基于企业文化、品牌、价值观等方面的认同,本着发展环保产业、净化生活环
境、实现节能减排的共同愿望,就业务、技术、投资等方面合作事宜达成共识。

    (二)合作内容

    1、业务合作

    (1)甲方同意在铝灰等固废资源处置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共同推进
乙方固废处置业务的落地。

    (2)乙方利用其拥有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对能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理要求的固废
方面,乙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甲方的需求,与甲方进行深度合作。

    2、项目合作

    对符合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的优质固废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发挥双方优势,扩大合作
成果。

    3、技术合作

    甲方在固废处置等方面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乙方在水泥窑运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
等方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双方愿意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交流、培训、学习和合作,共享技
术成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塔牌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全方位强化双方在固废处置及水泥
窑协同处置固废领域的战略布局,强强联合,实现处置工艺及市场布局的优势互补、合作共
赢,共同推动固废、危废处理行业的发展。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稳固危废处置主业,发挥
协同效应,提高公司废物处理规模及效率,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巩固行业地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
响。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
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后续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
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