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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2022-08-1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
                                 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 券 交易 所信 息 披露 要求 , 结合 广 东省 广晟 财 务有 限公 司 ( 以 下 简

称“广晟财务 公司”)提 供的《营 业执照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金 融许可 证 》等 证

件资料,并审 阅了广 晟财务 公司 包括资 产负 债表、利润 表等财 务报 告,东 江 环 保 股

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 称“本 公司 ”)对广晟 财务 公司的 经营 资质、业务 和 风 险 状 况

进行了评估,现 将有关 风险 评估情 况报 告如下 :

      一、广晟财务 公司 基 本 情 况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是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现 为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管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统 称 “ 银 保 监 会 ” ) 批 准 ( 金 融 许 可 证 机 构 编 码 :

L0216H244010001 )、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000345448548L )的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依 法 接 受 银 保 监 会 的 监 督 管 理 。

根据银 保 监 会 颁 布 的《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以 加

强企业 集 团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和 提 高 企 业 集 团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为 目 的 ,为 企 业 集

团成员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管 理 服 务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9,922 万 元 人 民 币 ,广 东 省 广 晟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为 控 股 大 股 东 认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 深

圳 市 中 金 岭 南 有 色 金 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7,632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10,000 万 元 ,佛 山 市 国 星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2,290 万 元 、实 缴 出

资 3,000 万 元 ,注 册 及 营 业 地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西 路 17 号 5 2 楼 ,

开 业 时 间 2015 年 6 月 。

     广晟财 务 公 司 在 广 东 银 保 监 局 核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 目 前 , 广

晟财务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财 务 和 融 资 顾 问 、 信 用 鉴 证

及相关 的 咨 询 、 代 理 业 务 ; 协 助 、 成 员 单 位 实 现 交 易 款 项 的 收 付 ; 经 批 准

的保 险 代 理 业 务 ; 对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担 保 ;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的 委 托 贷 款 ;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票 据 承 兑 与 贴 现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的 内 部 转 账 结 算 及 相

                                             -1-
应的结 算 、清 算 方 案 设 计 ;吸 收 成 员 单 位 的 存 款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贷 款 及

融资租 赁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委员 会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

      二、广晟财务 公司 内 部 控 制的 基 本 情 况

     (一)广晟财务公司治理 架构

     广晟财 务 公 司 按 照 《 公 司 法 》 和《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 等 有 关 规

定建立 健 全 公 司 治 理 体 系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会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最

高权力 机 构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经 广 晟 集 团 党 委 批 准 设 立 , 由 5

名委员 组 成 ,负 责 对 “ 三 重 一 大 ” 事 项 进 行 前 置 研 究 。 董 事 会 由 5 名 董 事

组成,是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 其 中 一

名职工 监 事 ), 是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监 督 机 构 ; 董 事 会 下 设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包 括 总 经 理 和 副 总 经 理 ,

同时设 置 了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制 定 了 规 范 的 议 事 规 则 、

决策程 序 ,以 及 清 晰 明 确 的 授 权 体 系 ,确 保 各 项 业 务 管 理 均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进行。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目 前 设 置 9 个 职 能
部门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和 管 理 。前 台 部 门 为 结 算 业 务 部 、 资 金

信贷部 、 融 资 管 控 部 , 中 台 部 门 为 风 险 管 理 部 和 财 务 部 , 后 台 部 门 为 党 群

工作部 、 纪 检 审 计 部 、 办 公 室 ( 法 务 中 心 ) 和 信 息 科 技 部 。 各 部 门 有 明 确

的部门 职 责 和 岗 位 职 责 说 明 书 , 实 现 了 前 、 中 、 后 台 部 门 、 岗 位 、 人 员 的

有效分 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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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 东 会 :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股东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对 公 司 上 市 作 出 决 议 ;审 议 批 准 股 东 会 、 董 事

会和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审 议 批 准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方 案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

监事的 报 酬 事 项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或 者 监 事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 决 算 方 案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配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对 公

司所投 资 的 股 权 处 置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新 增 业 务 范 围 作 出 决 议 ; 对 发 行 公

司债券 作 出 决 议 ; 对 公 司 合 并 、 分 立 、 解 散 、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议;修 订 《 公 司 章 程 》 ; 对 聘 用 或 解 聘 为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定 期 法 定 审

计的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对 外 捐 献 、 赞 助 事 项 作 出 决 议 ; 审 议

批 准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规 定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应 当 由 股 东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2.党 支 部 委 员 会 : 领 导 核 心 和 政 治 核 心 。
       广晟财 务 公 司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按 管 理 权 限 由 上 级 党 组 织 批 准 设 立 。党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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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 委 员 会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发 挥 领 导 核 心 和 政 治 核 心 作 用 ,承 担 从 严 管 党 治

党责任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负 责 保 证 监 督 党 和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在广晟 财 务 公 司 的 贯 彻 执 行 ,前 置 研 究 讨 论 企 业 重 大 问 题 ,落 实 党 管 干 部

和党管 人 才 原 则 , 坚 持 和 完 善 双 向 进 入 、 交 叉 任 职 的 领 导 体 制 , 加 强 对 企

业领导 人 员 的 监 督 ,领 导 企 业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和 工 会 、 共 青

团等群 众 组 织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监 督 责 任 ,履 行 党 的 纪 律 审 查 和 纪 律 监

督职责 。

     3.董 事 会 :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董事会 对 股 东 会 负 责 , 依 照 《 公 司 法 》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负 责 召 集 和 主

持股东 会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制 订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则并 报 股 东 会 批 准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执 行 股 东 会

的决议 , 并 向 股 东 会 报 告 工 作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 投 资 方 案 、 资 产 购

置 、资 产 处 置 与 核 销 、 数 据 治 理 等 事 项 ; 制 订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 决

算方案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者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的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

解散、清 算 、 重 组 、 破 产 、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以 及 重 大 投 融 资 和 担 保 事 项 等 重

大事 项 的 方 案 , 并 报 股 东 会 批 准 ; 决 定 除 股 东 会 决 议 之 外 的 投 资 、 融 资 、

担保、资 产 处 置 等 事 项 ; 决 定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的设 置 ;制 定 公 司 风 险 容 忍 度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政 策 , 承 担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最 终 责 任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并 对 会 计 和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性、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 定 期 评 估 并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 按 照 监

管及广 晟 集 团 规 定 ,聘 任 或 解 聘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 奖 惩

事 项 ,监 督 高 级 管 理 层 履 行 职 责 ; 提 请 股 东 会 聘 用 或 者 解 聘 为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定 期 法 定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听 取 并 审 议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法 律 、

行政法 规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和 股 东 会 授 权 形 式 的 其 他 职 权 。

     4.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使下 列 职 权 :审 核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预 算 编 制 方 法

和程序 等 ;根 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和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确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4-
司整体 预 算 目 标 及 预 算 分 解 方 案 ;综 合 平 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预 算 草 案 ; 下 达

经董 事 会 批 准 的 正 式 年 度 预 算 ; 协 调 解 决 预 算 编 制 和 执 行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

审议预 算 调 整 方 案 ,依 照 授 权 进 行 审 批 ; 审 议 预 算 考 核 和 奖 惩 方 案 ; 董 事

会授权 的 其 他 预 算 管 理 事 项 。

     5.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总 体 目 标 、政 策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掌 握 关 于 风 险 水 平 和 管 理 状 况 ,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重 要 业 务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案 和 重 大 风 险 管

理应对 策 略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基

本制度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及 其

职责方 案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对 各 项 风 险 的 识 别 、 计 量 、 监 测 和 控 制 的 工

作方案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风 险 管 理 事 宜 。

     6.审 计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审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制 定 和 监 督 实 施 ; 协 调 内 部 审 计 和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审 核 广 晟 财

务公司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审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组 织 对 广 晟

财务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计 ;配 合 监 事 会 组 织 的 审 计 工 作 ;审 定 广 晟 财

务公司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外 部 审 计 报

告, 并 报 董 事 会 ; 监 督 审 计 整 改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项 。

     7.监 事 会 : 监 督 机 构 。

     监事会 对 股 东 会 负 责 , 依 照 《 公 司 法 》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定 期 向 广 晟 财

务公司 股 东 会 报 告 工 作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贯 彻 执 行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和 规

章制度 的 情 况 ;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财 务 情 况 ;对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司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决

定的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害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及 股 东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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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经 营 管 理 层 : 设 总 经 理 一 名 、 副 总 经 理 若 干 名 。

     经营管 理 层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总 经 理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副 总 经 理 由 总 经 理

提名。总 经 理 、 副 总 经 理 经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资 格 审 查 同 意 后 , 由 董 事

会聘任 或 解 聘 。总 经 理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依 照 公 司 章

程及 董 事 会 授 权 行 使 职 权 , 副 总 经 理 负 责 在 分 管 工 作 范 围 或 授 权 范 围 内 ,

协助总 经 理 开 展 工 作 。

     9.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类 授 信 政

策和计 划 的 制 定 , 授 信 项 目 审 批 的 专 门 机 构 , 对 总 经 理 负 责 。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所 有

授信业 务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年 度 信 贷 政 策 和 信 贷 计 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会议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优 化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定 广 晟财 务公 司 涉及 信 贷业 务的 各 项具 体 管 理 办 法

和操作 规 程 ;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信 贷 资 产 状 况 ,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信贷 业 务 营 运 提 出 工 作 要 求 和 指 导 ; 总 经 理 授 权 行 使 的 其 他 职 责 。

     10.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业

务审查 和 审 批 的 专 门 工 作 机 构 , 对 总 经 理 负 责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投 资 策 略 和 投

资计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资

产状况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业 务 营 运 提 出 工 作 要 求 和 指 导 ;审 议 广 晟 财

务公 司 优 化 投 资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

审议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重 大 投 融 资 方 案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批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投 资 业 务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涉 及 投 资 业 务 的 各 项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和 操 作 规

程;总 经 理 授 权 行 使 的 其 他 职 责 。

     11.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负 责 分 析 信 息 科 技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制 定 信 息 科 技 发 展 政 策 、管 理 制 度 和 相 关 技 术 性 要 求 ,

审议信 息 科 技 业 务 和 预 算 情 况 的 专 门 机 构 , 对 总 经 理 负 责 。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议 一 定 时 期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信 息

科技管 理 架 构 方 案 及 调 整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报 告 ;评 估 信 息 科 技 及 其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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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果和 效 率 ;掌 握 主 要 的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 确 定 可 接 受 的 风 险 级 别 , 确 保 相

关风险 能 够 被 识 别 、 计 量 、 监 测 和 控 制 。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等 级 、 应 急 处

置预案 等 ;审 议 年 度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风 险 报 告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年 度 预 算 及 实

际支出 情 况 报 告 等 。

     12.职 能 部 门 :设 结 算 业 务 部 、资 金 信 贷 部 、融 资 管 控 部 、 财 务 部 、风

险管理 部 、 党 群 工 作 部 、 纪 检 审 计 部 、 办 公 室 ( 法 务 中 心 ) 、 信 息 科 技 部

九个职 能 部 门 。

     ( 1) 结 算 业 务 部 是 公 司 负 责 开 展 结 算 相 关 业 务 的 部 门 ,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开 展 集 团 公 司 资 金 归 集 和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监 管 ; 管 理 公 司 及 成 员 企 业 内

外部账 户 ; 负 责 公 司 资 金 类 业 务 的 支 付 结 算 及 核 算 ( 结 字 类 凭 证 ) ; 管 理

公 司 金 库 、重 要 空 白 凭 证 及 财 务 印 鉴 ;负 责 与 银 行 、成 员 企 业 的 资 金 对 账 ;

负责存 款 准 备 金 的 缴 存 及 对 账 ;负 责 与 成 员 企 业 、银 行 的 结 算 业 务 沟 通 协

调 ;制 订 结 算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 2)资 金 信 贷 部 是 公 司 负 责 对

口、管 理 成 员 单 位 ( 客 户 ) , 受 理 并 办 理 信 贷 业 务 、 资 金 管 理 及 运 作 、 银

行融资 、 同 业 业 务 的 部 门 ,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 组 织 实 施 授 信 业 务 , 拓 展 、 实

施 集 团 金 融 资 源 集 中 管 理 、利 用 金 融 工 具 及 专 业 技 能 为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优 质

金融服 务 ,管 理 公 司 担 保 业 务 ; 负 责 规 划 实 施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 组 织 实 施 资

金预算 及 头 寸 管 理 ,拓 展 理 财 渠 道 ,提 高 资 金 效 益 ,推 动 实 施 银 行 融 资 统

一 管 理 ,负 责 同 业 业 务 的 开 展 ,承 担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3 ) 融

资 管 控 部 是 主 要 负 责 对 接 集 团 财 务 部 相 关 工 作 ,落 实 集 团 总 部 及 下 属 企 业

的 融 资 管 理 、内 部 信 贷 、担 保 管 理 等 职 能 。( 4 )风 险 管 理 部 是 公 司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 监 测 、 报 告 和 控 制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 制 订 并 组

织实施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 开 展 各 项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 组 织 实 施 反 洗 钱 , 协 调 公

司信息 披 露 事 务 , 与 监 管 部 门 沟 通 ,管 理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 开 展 呆 账 核 销 和

不 良 贷 款 清 收 ,承 担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5 )

财务 部 主 要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 分 析 、 管 理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

负 责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日 常 工 作 和 会 务 筹 备 工 作 ;核 算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负 责 报 送 经 营 统 计 数 据 、 财 务 月 报 、 财 务 分 析 等 集 团 公 司 要 求 的 数 据

及材料 ,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决 算 汇 审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报 销 事 项 审 核 ; 向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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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人 行 、 税 局 、 国 资 委 等 监 管 机 构 和 上 级 部 门 报 送 相 关 统 计 报 表 ; 配 合

监管机 构 、审 计 部 门 、 税 务 机 关 及 集 团 公 司 监 督 检 查 ; 制 订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及 部 门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 6 )党 群 工 作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党

建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协 助 公 司 支 部 委 员 会 落 实 相 关 工 作 要 求 。( 7 )纪 检 审

计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纪 检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项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和 效 果 开 展 稽 核 审 计 检 查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监 督 整 改 等 具 体 工 作 的 实

施 ;同 时 承 担 审 计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8 )信 息 科 技 部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工作的 具 体 实 施 , 包 括 制 定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规 划 、 管 理 信 息 科 技 项 目 、 编 制

信息科 技 费 用 预 算 ,承 担 信 息 系 统 的 开 发 及 运 维 管 理 、 信 息 安 全 建 设 、 信

息 科 技 相 关 数 据 及 报 告 报 送 等 具 体 工 作 ;同 时 承 担 信 息 科 技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9 )办 公 室( 法 务 中 心 )是 公 司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 主 要 负 责 行 政 管

理、 人 事 管 理 、 档 案 管 理 、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等 工 作 ; 办 公 室 下 设 法 务 中 心 ,

负责公 司 法 律 事 务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实 施 由 风 险 管 理 部 组 织 ,纪 检 审 计 部 进 行 监

督检查 ,各 部 门 、机 构 在 其 职 责 范 围 内 根 据 各 项 业 务 的 不 同 特 点 制 定 各 自

不同的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 标 准 化 操 作 流 程 、 作 业 标 准 和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主 要

包 括 信 用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合 规 风 险 等 ,各 部 门 责 任 分 离 、

相互监 督 , 对 业 务 开 展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风 险 进 行 预 测 、 评 估 和 控 制 。

     (三)内部控制措施

     广晟财 务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重 点 是 授 信 、贷 款 、票 据 等 信 贷 业 务 中 的 信 用

风险和 操 作 风 险 ,结 算 业 务 中 的 资 金 安 全 和 操 作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计

算机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对 重 点 业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不 相 容 职 务 分

离 控 制 、授 权 审 批 控 制 、会 计 系 统 控 制 、财 务 保 护 控 制 、运 营 分 析 控 制 等 。
上述措 施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 也 可 各 种 措 施 组 合 进 行 。

     1.资 金 管 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监 管 机 构 的 各 项 法 规 制 度 要 求 ,搭 建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资金管 理 制 度 架 构 ,制 订 了 完 善 的 管 理 办 法 及 规 定 ,通 过 程 序 制 度 化 、 流

                                             -8-
程标准 化 规 避 并 控 制 业 务 风 险 。

     ( 1)在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经 营 严 格 遵 循《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按 照 总 量 制 约 、结 构 对 称 、目 标 互 补 、

风 险 分 散 的 原 则 开 展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并 通 过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与 日 常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管 理 方 式 ,设 置 专 人 专 岗 负 责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资 金 的 流 动 性 、

安全性 和 盈 利 性 。

     ( 2)在 成 员 企 业 存 款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严 格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公 平 和 诚

实信用 的 原 则 保 障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的 安 全 , 维 护 各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 3)在 转 账 结 算 业 务 方 面 ,成 员 企 业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开 设 结 算 账 户 ,

通 过 登 录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智 能 资 金 平 台 提 交 指 令 实 现 资 金 结 算 ,严 格 保 障 结

算的安 全 、 快 捷 、 通 畅 , 同 时 具 有 较 高 的 数 据 安 全 性 。

     ( 4)在 融 资 业 务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的 业 务 范

围 ,仅 通 过 同 业 拆 借 方 式 进 行 对 外 融 资 , 公 司 的 同 业 拆 借 业 务 只 限 于 与 经

批 准 进 入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借 市 场 的 金 融 机 构 合 作 ,且 交 易 必 须 通 过 全 国

银行间 同 业 拆 借 中 心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

     2.会 计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会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建 立 并 执 行 规 范 化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程 序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设 立 了 专 门 的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 确 保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

会 计 人 员 能 够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独 立 地 办 理 会 计 业 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明确 了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会 计 人 员 的 权 限 ,会 计 人 员 在 各 自 的 权 限 内 办 理

有关 业 务 , 凡 超 越 权 限 的 , 须 经 授 权 后 , 方 可 办 理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结 算 、

会计岗 位 设 置 实 行 职 责 分 离 、相 互 制 约 的 原 则 ,严 禁 一 人 兼 任 非 相 容 的 岗

位或独 自 完 成 结 算 、会 计 全 过 程 的 业 务 操 作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定 期 将 会 计 账

簿与实 物 、 款 项 及 有 关 资 料 相 互 核 对 , 保 证 账 实 、 账 据 、 账 款 、 账 证 、 账

账及账 表 之 间 的 有 关 内 容 相 符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专 人 管 理 、相 互 牵 制 、适 当 审 批 、严 格 登 记 的 原 则 ,

加强对 合 同 、 票 据 、 印 章 、 密 钥 等 的 管 理 , 印 章 、 票 据 分 人 保 管 使 用 , 重

要合同 和 票 据 有 连 号 控 制 、作 废 控 制 、空 白 凭 证 控 制 以 及 领 用 登 记 控 制 等

专门措 施 。会 计 人 员 变 动 时 , 严 格 执 行 交 接 程 序 ,在 监 交 人 的 监 督 之 下 办
                                             -9-
清交接 手 续 。

     3.信 贷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贷 款 的 对 象 仅 限 于 广 晟 集 团 的 成 员 企 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修 订 和 完 善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规 范 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类 信 贷 业 务 操

作流程 , 建 立 了 贷 前 、 贷 中 、 贷 后 完 整 的 信 贷 管 理 制 度 。

     ( 1)建 立 职 责 明 确 、相 互 制 约 的 审 贷 分 离 制 度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贷

款规模 、 种 类 、 期 限 、 担 保 条 件 确 定 审 查 程 序 和 审 批 权 限 , 严 格 按 照 程 序

和权限 审 查 、审 批 贷 款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和 健 全 了 信 贷 部 门 和 信 贷 岗 位

工作责 任 制 ,信 贷 部 门 的 岗 位 设 置 做 到 分 工 合 理 、 职 责 明 确 。 贷 款 调 查 评

估人员 负 责 贷 款 调 查 评 估 ,承 担 调 查 失 误 和 评 估 失 准 的 责 任 ;贷 款 审 查 人

员负责 贷 款 风 险 的 审 查 ,承 担 审 查 失 误 的 责 任 ;贷 款 发 放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的

检查和 清 收 ,承 担 检 查 失 误 、 清 收 不 力 的 责 任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贷款 决 策 机 制 ,设 立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议 有 关 部 门 报 请 审 议 的 各

类信贷 业 务 ,委 员 会 审 议 表 决 遵 循 集 体 审 议 、明 确 发 表 意 见 、 多 数 同 意 通

过的原 则 ,全 部 意 见 记 录 存 档 。被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两 次 否 决 的 贷 款 申 请 半

年内不 得 再 次 提 交 审 议 。公 司 总 经 理 不 担 任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委 员 , 但 可 以

否决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的 决 定 。

     ( 2) 严 格 执 行 贷 后 管 理 制 度 。 资 金 信 贷 部 负 责 对 贷 出 款 项 的 贷 款 用

途 、收 息 情 况 、 逾 期 贷 款 和 展 期 贷 款 进 行 监 控 管 理 , 对 贷 款 的 安 全 性 和 可

收回性 进 行 贷 后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制 度 , 规 范 资 产

质量的 认 定 标 准 和 程 序 ,严 禁 掩 盖 不 良 资 产 的 真 实 情 况 ,确 保 资 产 质 量 的

真实性 。

     ( 3)建 立 客 户 管 理 信 息 档 案 ,全 面 和 集 中 掌 握 客 户 的 资 信 水 平 、经 营

财务 状 况 、 偿 债 能 力 等 信 息 , 对 客 户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 对 列 入 “ 黑 名 单 ” 、

有逃废 债 等 行 为 的 资 信 不 良 的 借 款 人 实 施 授 信 禁 入 。

     4.投 资 业 务 控 制

     广晟财 务 公 司 尚 未 取 得 对 外 投 资 业 务 资 格 投 资 业 务 主 要 是 指 固 定 收

益类有 价 证 券 投 资 ,根 据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投 资

业务管 理 制 度 与 流 程 。
                                            - 10 -
     ( 1)公 司 董 事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负 责

确定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原 则 、投 资 策 略 、 投 资 规 模 、投 资 品 种 和 可

承受的 风 险 限 额 , 审 批 有 价 证 券 年 度 投 资 方 案 。

     ( 2)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运 作 的 审 批 机

构,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负 责 审 议 批 准 具 体 的 资 产 配 置 、 投 资 类 型 、 投 资 期 限 、

投 资 金 额 等 操 作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的 交 易 对 手

准入。 并 对 投 资 运 作 过 程 中 的 突 发 情 况 进 行 管 理 和 决 策 。

     ( 3)公 司 投 资 业 务 由 资 金 部 门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情 况 发 起 业 务 流 程 ,经 风

险部门 进 行 风 险 审 查 后 会 签 。如 有 涉 及 信 用 风 险 的 投 资 业 务 ,由 信 贷 部 门

协助风 险 部 门 对 业 务 进 行 信 用 风 险 审 查 。业 务 相 关 部 门 会 签 后 , 由 公 司 有

权审批 人 审 批 后 办 理 。

     ( 4)公 司 开 展 投 资 业 务 严 格 遵 循《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风 险 管 理 , 严 控 包 括 合 规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性

风险、 市 场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

     5.内 部 稽 核 控 制

     广晟财 务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治 理 要 求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置 审 计 委 会 员 ,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和 维 护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稽 核 体 系 、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基 础

审计制 度 、监 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稽 核 工 作 的 开 展 、评 价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稽 核 工

作成效 ,对 稽 核 工 作 的 适 当 性 和 有 效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设 有

纪检审 计 部 承 担 内 部 审 计 职 能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内 部 日 常 稽 核 工 作 ,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内 部 稽 核 和 监 督 。纪 检 审 计 部 作 为 审 计 委 员 会

办公室 向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并 直 接 汇 报 相 关 工 作 ,在 审 计 委

员会领 导 下 制 定 稽 核 规 章 制 度 、 稽 核 程 序 ,评 价 风 险 状 况 和 管 理 情 况 , 制

定并落 实 年 度 稽 核 工 作 计 划 , 开 展 后 续 稽 核 , 监 督 整 改 落 实 情 况 。

     6.信 息 系 统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全 面 控 制 体 系 ,加 强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统的 一 般 控 制 和 应 用 控 制 。严 格 划 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管 理 、 应 用

部门的 职 责 ,建 立 和 健 全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防 范 的 制 度 及 措 施 , 制 订 了

多项管 理 制 度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系 统 以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化 建 设 标 准 为 蓝
                                            - 11 -
本 ,以 物 理 安 全 、 网 络 安 全 、 主 机 安 全 、 应 用 安 全 、 数 据 安 全 及 备 份 恢 复

等 为 着 眼 点 ,通 过 访 问 控 制 及 入 侵 防 御 、CA 认 证 加 密 技 术 、双 机 采 用 多 层

次立体 型 保 护 等 多 种 技 术 手 段 , 保 障 系 统 的 安 全 稳 定 。 主 要 有 : 采 用 防 火

墙加主 动 防 御 系 统 、双 互 联 网 链 路 、双 机 冗 余 热 备 或 者 冷 备 等 技 术 , 保 障

业 务 平 台 安 全 可 靠 ;采 用 数 据 传 输 加 密 、RAID 和 数 据 镜 像 备 份 技 术 ,有 效

地 保 证 数 据 安 全 和 可 恢 复 ;采 用 个 人 CA 证 书 认 证 ,有 效 甄 别 用 户 身 份 ,防

止冒名 、 篡 改 、 抵 赖 ; 信 息 系 统 的 开 发 、 管 理 和 应 用 相 互 分 离 。 信 息 系 统

由信息 科 技 部 专 人 、专 职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模 块 按 业 务 类 型 分 配 给 各 业 务 部

门 ,由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总 经 理 授 予 操 作 人 员 在 所 管 辖 的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操 作 权

限,具 体 业 务 由 操 作 人 员 按 公 司 所 设 业 务 部 门 划 分 , 各 司 其 职 。

      (四)应急准 备与 处 置

     为贯彻落实监管 机构对 于突 发事件 处置 的工作 要求 ,广 晟财务 公司 将 风 险 管

理 作 为 日 常 工 作 常 抓 不 懈 ,对 因 经 营 或 其 他 问 题 影 响 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资 金

安 全 的 情 况 设 计 了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以 识 别 可 能 发 生 的 意 外 事 件 或 紧 急 情 况

(包 括 计 算 机 系 统 ) , 预 防 或 减 少 可 能 造 成 的 损 失 , 确 保 业 务 持 续 开 展 。

      (五)内部控 制总 体 评 价

     自正式 营 运 以 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持 续 开 展 制 度 重 检 和 梳 理 工 作 , 通 过

全 面 梳 理 各 业 务 现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流 程 ,修 订 其 中 与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际业务 操 作 流 程 不 符 的 内 容 ,及 时 废 止 不 再 适 用 的 规 章 制 度 ,有 效 提 高 了

现 行 规 章 制 度 的 合 规 性 ,为 各 项 业 务 合 规 操 作 、合 规 经 营 提 供 了 有 力 支 撑 。

总体来 看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完 善 的 ,执 行 是 有 效 的 。 在 资

金 管 理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较 好 地 控 制 资 金 流 转 风 险 ;在 信 贷 业 务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信 贷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程 序 ,使 整 体 风 险 控 制 在 合 理 水

平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 确 保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及 时 了 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经 营 和 风 险 状 况 , 确 保 每 一 项 信

息均 能 够 传 递 给 相 关 员 工 , 各 个 部 门 和 员 工 的 有 关 信 息 均 能 够 顺 畅 反 馈 。

风 险 管 理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方 面 :1、风 险 管 理 部 每 年 定

                                             - 12 -
期 向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报 告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2 、将 反 馈 信 息 及 时 传 达 到 各 有 关

部门 和 人 员 。 3、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事 务 的 培 训 与 学

习 ,提 高 全 员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防 范 意 识 。4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的 报 告 和 信 息 反

馈制度 , 业 务 部 门 、纪 检 审 计 部 发 现 内 部 控 制 的 隐 患 和 缺 陷 , 及 时 向 管 理

层 或 相 关 部 门 报 告 。5 、纪 检 审 计 部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制 度 建 设 和 执 行 情 况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评 价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6、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问 题 和 缺 陷

的处理 纠 正 机 制 ,管 理 层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的 检 查 情 况 和 评 价 结 果 , 提 出 整 改

意见和 纠 正 措 施 , 并 督 促 业 务 部 门 落 实 。

      三、广晟财务 公司 经 营 管 理及 风 险 管 理情 况

      (一)经营情 况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计 85 . 2 8 亿

元 , 其 中 存 放 央 行 款 项 2.60 亿 元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40.90 亿 元 ,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42.32 亿 元 ( 未 扣 除 贷 款 减 值 准 备 1.57 亿 元 ) ; 负 债 合 计 70 . 9 1 亿

元 ,其 中 各 项 存 款 70.68 亿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4.37 亿 元 , 其 中 实 收 资

本 10.99 亿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1. 59 亿 元 。

     2022 年 1- 6 月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10,360.96 万 元( 未 经 审

计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5,092.39 万 元( 未 经 审 计 );实 现 税 后 净 利 润 3,81 9 . 2 9

万元( 未 经 审 计 ) 。

      (二)管理情 况

     广晟财 务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坚 持 稳 健 经 营 的 原 则 , 严 格 按 照 《 中

华人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法 》 、 《 企 业

会计准 则 》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和 国 家 有 关 金 融 法 规 、 条 例

以及公 司 章 程 规 范 经 营 行 为 ,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

      (三)监管指 标

     根 据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 截 止 2022 年 6 月 3 0 日 ,

广晟财 务 公 司 的 各 项 监 管 指 标 均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




                                             - 13 -
                                        2022 年
序
              指标             标准值   6 月末               计算公式             备注
号
                                        实际值


                                                  资本净额 /(风 险 加 权资

1    资本充足 率              ≥10%      26.79%   产+12.5 倍 的市 场 风 险资

                                                  本)


                                                  不良信用 风 险资 产 /信用
2    不良资产 率              ≤4%        0.00%
                                                  风险资产


3    不良贷款 率              ≤5%        0.00%   不良贷款 /各项 贷 款


                                                  贷款实际 计 提准 备 /贷款
4    贷款损失 准 备充 足 率   ≥100%    100.00%
                                                  应提准备


5    拆入资金 比 例           ≤100%      0.00%   同业拆入 /资本 总 额


                                                                                没有开展

6    短期证券 投 资比 例      ≤40%       0.00%   短期证券 投 资/资 本 总额     证券投资

                                                                                业务


                                                  (等同于 贷 款的 授 信业 务

7    担保比例                 ≤100%     21.04%   -保证金-银 行存 单 -国

                                                  债)/资本 总额


                                                                                没有长期
8    长期证券 投 资比 例      ≤30%       0.00%   长期证券 投 资/资 本 总额
                                                                                投资业务


9    自有固定 资 产比 例      ≤20%       0.04%   自有固定 资 产/资 本 总额




                                         - 14 -
                                           2022 年
 序
              指标              标准值     6 月末              计算公式               备注
 号
                                           实际值


 10   流动性比 例             ≥25%         74.46%   流动性资 产/流 动 性 负债


      四、本公司在 广晟 财 务 公 司的 存 贷 款 情况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存 款 余 额 为

332,100,060.51 元 ,贷 款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423 万 元 。 本 公 司 制 订 了 《 关 于

在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存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风 险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 ,

以保证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存 款 资 金 安 全 ,有 效 防 范 、及 时 控 制 和 化 解 存 款

风险。

      五、风险评估 意见

      基于以 上 分 析 和 判 断 ,本 公 司 认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取 得 了 合 法 有 效 的

资 质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建 立 与 经 营 相 适 应 的

组织架 构 ,雇 佣 了 符 合 要 求 并 具 备 相 应 能 力 的 各 类 专 业 人 员 ,采 取 相 应 的

风险管 控 措 施 , 符 合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的 规 定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运 营 正 常 ,资 金 较 为 充 裕 ,内 控 健 全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资 本 充 足 率 较 高 ,

拨备充 足 , 与 其 开 展 金 融 服 务 业 务 的 风 险 可 控 。




                                                                 东江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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