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2022-08-1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
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 券 交易 所信 息 披露 要求 , 结合 广 东省 广晟 财 务有 限公 司 ( 以 下 简
称“广晟财务 公司”)提 供的《营 业执照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金 融许可 证 》等 证
件资料,并审 阅了广 晟财务 公司 包括资 产负 债表、利润 表等财 务报 告,东 江 环 保 股
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 称“本 公司 ”)对广晟 财务 公司的 经营 资质、业务 和 风 险 状 况
进行了评估,现 将有关 风险 评估情 况报 告如下 :
一、广晟财务 公司 基 本 情 况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是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现 为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管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统 称 “ 银 保 监 会 ” ) 批 准 ( 金 融 许 可 证 机 构 编 码 :
L0216H244010001 )、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000345448548L )的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依 法 接 受 银 保 监 会 的 监 督 管 理 。
根据银 保 监 会 颁 布 的《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以 加
强企业 集 团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和 提 高 企 业 集 团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为 目 的 ,为 企 业 集
团成员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管 理 服 务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9,922 万 元 人 民 币 ,广 东 省 广 晟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为 控 股 大 股 东 认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 深
圳 市 中 金 岭 南 有 色 金 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7,632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10,000 万 元 ,佛 山 市 国 星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2,290 万 元 、实 缴 出
资 3,000 万 元 ,注 册 及 营 业 地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西 路 17 号 5 2 楼 ,
开 业 时 间 2015 年 6 月 。
广晟财 务 公 司 在 广 东 银 保 监 局 核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 目 前 , 广
晟财务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财 务 和 融 资 顾 问 、 信 用 鉴 证
及相关 的 咨 询 、 代 理 业 务 ; 协 助 、 成 员 单 位 实 现 交 易 款 项 的 收 付 ; 经 批 准
的保 险 代 理 业 务 ; 对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担 保 ;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的 委 托 贷 款 ;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票 据 承 兑 与 贴 现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的 内 部 转 账 结 算 及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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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结 算 、清 算 方 案 设 计 ;吸 收 成 员 单 位 的 存 款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贷 款 及
融资租 赁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委员 会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
二、广晟财务 公司 内 部 控 制的 基 本 情 况
(一)广晟财务公司治理 架构
广晟财 务 公 司 按 照 《 公 司 法 》 和《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 等 有 关 规
定建立 健 全 公 司 治 理 体 系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会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最
高权力 机 构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经 广 晟 集 团 党 委 批 准 设 立 , 由 5
名委员 组 成 ,负 责 对 “ 三 重 一 大 ” 事 项 进 行 前 置 研 究 。 董 事 会 由 5 名 董 事
组成,是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 其 中 一
名职工 监 事 ), 是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监 督 机 构 ; 董 事 会 下 设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包 括 总 经 理 和 副 总 经 理 ,
同时设 置 了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制 定 了 规 范 的 议 事 规 则 、
决策程 序 ,以 及 清 晰 明 确 的 授 权 体 系 ,确 保 各 项 业 务 管 理 均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进行。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目 前 设 置 9 个 职 能
部门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和 管 理 。前 台 部 门 为 结 算 业 务 部 、 资 金
信贷部 、 融 资 管 控 部 , 中 台 部 门 为 风 险 管 理 部 和 财 务 部 , 后 台 部 门 为 党 群
工作部 、 纪 检 审 计 部 、 办 公 室 ( 法 务 中 心 ) 和 信 息 科 技 部 。 各 部 门 有 明 确
的部门 职 责 和 岗 位 职 责 说 明 书 , 实 现 了 前 、 中 、 后 台 部 门 、 岗 位 、 人 员 的
有效分 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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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 东 会 :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股东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对 公 司 上 市 作 出 决 议 ;审 议 批 准 股 东 会 、 董 事
会和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审 议 批 准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方 案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
监事的 报 酬 事 项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或 者 监 事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 决 算 方 案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配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对 公
司所投 资 的 股 权 处 置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新 增 业 务 范 围 作 出 决 议 ; 对 发 行 公
司债券 作 出 决 议 ; 对 公 司 合 并 、 分 立 、 解 散 、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议;修 订 《 公 司 章 程 》 ; 对 聘 用 或 解 聘 为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定 期 法 定 审
计的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对 外 捐 献 、 赞 助 事 项 作 出 决 议 ; 审 议
批 准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规 定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应 当 由 股 东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2.党 支 部 委 员 会 : 领 导 核 心 和 政 治 核 心 。
广晟财 务 公 司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按 管 理 权 限 由 上 级 党 组 织 批 准 设 立 。党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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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委 员 会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发 挥 领 导 核 心 和 政 治 核 心 作 用 ,承 担 从 严 管 党 治
党责任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负 责 保 证 监 督 党 和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在广晟 财 务 公 司 的 贯 彻 执 行 ,前 置 研 究 讨 论 企 业 重 大 问 题 ,落 实 党 管 干 部
和党管 人 才 原 则 , 坚 持 和 完 善 双 向 进 入 、 交 叉 任 职 的 领 导 体 制 , 加 强 对 企
业领导 人 员 的 监 督 ,领 导 企 业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和 工 会 、 共 青
团等群 众 组 织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监 督 责 任 ,履 行 党 的 纪 律 审 查 和 纪 律 监
督职责 。
3.董 事 会 :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董事会 对 股 东 会 负 责 , 依 照 《 公 司 法 》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负 责 召 集 和 主
持股东 会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制 订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则并 报 股 东 会 批 准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执 行 股 东 会
的决议 , 并 向 股 东 会 报 告 工 作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 投 资 方 案 、 资 产 购
置 、资 产 处 置 与 核 销 、 数 据 治 理 等 事 项 ; 制 订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 决
算方案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者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的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
解散、清 算 、 重 组 、 破 产 、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以 及 重 大 投 融 资 和 担 保 事 项 等 重
大事 项 的 方 案 , 并 报 股 东 会 批 准 ; 决 定 除 股 东 会 决 议 之 外 的 投 资 、 融 资 、
担保、资 产 处 置 等 事 项 ; 决 定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的设 置 ;制 定 公 司 风 险 容 忍 度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政 策 , 承 担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最 终 责 任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并 对 会 计 和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性、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 定 期 评 估 并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 按 照 监
管及广 晟 集 团 规 定 ,聘 任 或 解 聘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 奖 惩
事 项 ,监 督 高 级 管 理 层 履 行 职 责 ; 提 请 股 东 会 聘 用 或 者 解 聘 为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定 期 法 定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听 取 并 审 议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法 律 、
行政法 规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和 股 东 会 授 权 形 式 的 其 他 职 权 。
4.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使下 列 职 权 :审 核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预 算 编 制 方 法
和程序 等 ;根 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和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确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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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整体 预 算 目 标 及 预 算 分 解 方 案 ;综 合 平 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预 算 草 案 ; 下 达
经董 事 会 批 准 的 正 式 年 度 预 算 ; 协 调 解 决 预 算 编 制 和 执 行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
审议预 算 调 整 方 案 ,依 照 授 权 进 行 审 批 ; 审 议 预 算 考 核 和 奖 惩 方 案 ; 董 事
会授权 的 其 他 预 算 管 理 事 项 。
5.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总 体 目 标 、政 策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掌 握 关 于 风 险 水 平 和 管 理 状 况 ,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重 要 业 务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案 和 重 大 风 险 管
理应对 策 略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基
本制度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及 其
职责方 案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对 各 项 风 险 的 识 别 、 计 量 、 监 测 和 控 制 的 工
作方案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风 险 管 理 事 宜 。
6.审 计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审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制 定 和 监 督 实 施 ; 协 调 内 部 审 计 和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审 核 广 晟 财
务公司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审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组 织 对 广 晟
财务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计 ;配 合 监 事 会 组 织 的 审 计 工 作 ;审 定 广 晟 财
务公司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外 部 审 计 报
告, 并 报 董 事 会 ; 监 督 审 计 整 改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项 。
7.监 事 会 : 监 督 机 构 。
监事会 对 股 东 会 负 责 , 依 照 《 公 司 法 》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定 期 向 广 晟 财
务公司 股 东 会 报 告 工 作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贯 彻 执 行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和 规
章制度 的 情 况 ;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财 务 情 况 ;对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司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决
定的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害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及 股 东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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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 营 管 理 层 : 设 总 经 理 一 名 、 副 总 经 理 若 干 名 。
经营管 理 层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总 经 理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副 总 经 理 由 总 经 理
提名。总 经 理 、 副 总 经 理 经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资 格 审 查 同 意 后 , 由 董 事
会聘任 或 解 聘 。总 经 理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依 照 公 司 章
程及 董 事 会 授 权 行 使 职 权 , 副 总 经 理 负 责 在 分 管 工 作 范 围 或 授 权 范 围 内 ,
协助总 经 理 开 展 工 作 。
9.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类 授 信 政
策和计 划 的 制 定 , 授 信 项 目 审 批 的 专 门 机 构 , 对 总 经 理 负 责 。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所 有
授信业 务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年 度 信 贷 政 策 和 信 贷 计 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会议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优 化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定 广 晟财 务公 司 涉及 信 贷业 务的 各 项具 体 管 理 办 法
和操作 规 程 ;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信 贷 资 产 状 况 ,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信贷 业 务 营 运 提 出 工 作 要 求 和 指 导 ; 总 经 理 授 权 行 使 的 其 他 职 责 。
10.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业
务审查 和 审 批 的 专 门 工 作 机 构 , 对 总 经 理 负 责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投 资 策 略 和 投
资计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资
产状况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业 务 营 运 提 出 工 作 要 求 和 指 导 ;审 议 广 晟 财
务公 司 优 化 投 资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
审议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重 大 投 融 资 方 案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批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投 资 业 务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涉 及 投 资 业 务 的 各 项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和 操 作 规
程;总 经 理 授 权 行 使 的 其 他 职 责 。
11.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负 责 分 析 信 息 科 技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制 定 信 息 科 技 发 展 政 策 、管 理 制 度 和 相 关 技 术 性 要 求 ,
审议信 息 科 技 业 务 和 预 算 情 况 的 专 门 机 构 , 对 总 经 理 负 责 。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议 一 定 时 期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信 息
科技管 理 架 构 方 案 及 调 整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报 告 ;评 估 信 息 科 技 及 其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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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和 效 率 ;掌 握 主 要 的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 确 定 可 接 受 的 风 险 级 别 , 确 保 相
关风险 能 够 被 识 别 、 计 量 、 监 测 和 控 制 。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等 级 、 应 急 处
置预案 等 ;审 议 年 度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风 险 报 告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年 度 预 算 及 实
际支出 情 况 报 告 等 。
12.职 能 部 门 :设 结 算 业 务 部 、资 金 信 贷 部 、融 资 管 控 部 、 财 务 部 、风
险管理 部 、 党 群 工 作 部 、 纪 检 审 计 部 、 办 公 室 ( 法 务 中 心 ) 、 信 息 科 技 部
九个职 能 部 门 。
( 1) 结 算 业 务 部 是 公 司 负 责 开 展 结 算 相 关 业 务 的 部 门 ,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开 展 集 团 公 司 资 金 归 集 和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监 管 ; 管 理 公 司 及 成 员 企 业 内
外部账 户 ; 负 责 公 司 资 金 类 业 务 的 支 付 结 算 及 核 算 ( 结 字 类 凭 证 ) ; 管 理
公 司 金 库 、重 要 空 白 凭 证 及 财 务 印 鉴 ;负 责 与 银 行 、成 员 企 业 的 资 金 对 账 ;
负责存 款 准 备 金 的 缴 存 及 对 账 ;负 责 与 成 员 企 业 、银 行 的 结 算 业 务 沟 通 协
调 ;制 订 结 算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 2)资 金 信 贷 部 是 公 司 负 责 对
口、管 理 成 员 单 位 ( 客 户 ) , 受 理 并 办 理 信 贷 业 务 、 资 金 管 理 及 运 作 、 银
行融资 、 同 业 业 务 的 部 门 ,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 组 织 实 施 授 信 业 务 , 拓 展 、 实
施 集 团 金 融 资 源 集 中 管 理 、利 用 金 融 工 具 及 专 业 技 能 为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优 质
金融服 务 ,管 理 公 司 担 保 业 务 ; 负 责 规 划 实 施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 组 织 实 施 资
金预算 及 头 寸 管 理 ,拓 展 理 财 渠 道 ,提 高 资 金 效 益 ,推 动 实 施 银 行 融 资 统
一 管 理 ,负 责 同 业 业 务 的 开 展 ,承 担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3 ) 融
资 管 控 部 是 主 要 负 责 对 接 集 团 财 务 部 相 关 工 作 ,落 实 集 团 总 部 及 下 属 企 业
的 融 资 管 理 、内 部 信 贷 、担 保 管 理 等 职 能 。( 4 )风 险 管 理 部 是 公 司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 监 测 、 报 告 和 控 制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 制 订 并 组
织实施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 开 展 各 项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 组 织 实 施 反 洗 钱 , 协 调 公
司信息 披 露 事 务 , 与 监 管 部 门 沟 通 ,管 理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 开 展 呆 账 核 销 和
不 良 贷 款 清 收 ,承 担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5 )
财务 部 主 要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 分 析 、 管 理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
负 责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日 常 工 作 和 会 务 筹 备 工 作 ;核 算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负 责 报 送 经 营 统 计 数 据 、 财 务 月 报 、 财 务 分 析 等 集 团 公 司 要 求 的 数 据
及材料 ,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决 算 汇 审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报 销 事 项 审 核 ; 向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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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人 行 、 税 局 、 国 资 委 等 监 管 机 构 和 上 级 部 门 报 送 相 关 统 计 报 表 ; 配 合
监管机 构 、审 计 部 门 、 税 务 机 关 及 集 团 公 司 监 督 检 查 ; 制 订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及 部 门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 6 )党 群 工 作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党
建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协 助 公 司 支 部 委 员 会 落 实 相 关 工 作 要 求 。( 7 )纪 检 审
计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纪 检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项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和 效 果 开 展 稽 核 审 计 检 查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监 督 整 改 等 具 体 工 作 的 实
施 ;同 时 承 担 审 计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8 )信 息 科 技 部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工作的 具 体 实 施 , 包 括 制 定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规 划 、 管 理 信 息 科 技 项 目 、 编 制
信息科 技 费 用 预 算 ,承 担 信 息 系 统 的 开 发 及 运 维 管 理 、 信 息 安 全 建 设 、 信
息 科 技 相 关 数 据 及 报 告 报 送 等 具 体 工 作 ;同 时 承 担 信 息 科 技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9 )办 公 室( 法 务 中 心 )是 公 司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 主 要 负 责 行 政 管
理、 人 事 管 理 、 档 案 管 理 、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等 工 作 ; 办 公 室 下 设 法 务 中 心 ,
负责公 司 法 律 事 务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实 施 由 风 险 管 理 部 组 织 ,纪 检 审 计 部 进 行 监
督检查 ,各 部 门 、机 构 在 其 职 责 范 围 内 根 据 各 项 业 务 的 不 同 特 点 制 定 各 自
不同的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 标 准 化 操 作 流 程 、 作 业 标 准 和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主 要
包 括 信 用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合 规 风 险 等 ,各 部 门 责 任 分 离 、
相互监 督 , 对 业 务 开 展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风 险 进 行 预 测 、 评 估 和 控 制 。
(三)内部控制措施
广晟财 务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重 点 是 授 信 、贷 款 、票 据 等 信 贷 业 务 中 的 信 用
风险和 操 作 风 险 ,结 算 业 务 中 的 资 金 安 全 和 操 作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计
算机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对 重 点 业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不 相 容 职 务 分
离 控 制 、授 权 审 批 控 制 、会 计 系 统 控 制 、财 务 保 护 控 制 、运 营 分 析 控 制 等 。
上述措 施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 也 可 各 种 措 施 组 合 进 行 。
1.资 金 管 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监 管 机 构 的 各 项 法 规 制 度 要 求 ,搭 建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资金管 理 制 度 架 构 ,制 订 了 完 善 的 管 理 办 法 及 规 定 ,通 过 程 序 制 度 化 、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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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标准 化 规 避 并 控 制 业 务 风 险 。
( 1)在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经 营 严 格 遵 循《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按 照 总 量 制 约 、结 构 对 称 、目 标 互 补 、
风 险 分 散 的 原 则 开 展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并 通 过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与 日 常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管 理 方 式 ,设 置 专 人 专 岗 负 责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资 金 的 流 动 性 、
安全性 和 盈 利 性 。
( 2)在 成 员 企 业 存 款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严 格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公 平 和 诚
实信用 的 原 则 保 障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的 安 全 , 维 护 各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 3)在 转 账 结 算 业 务 方 面 ,成 员 企 业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开 设 结 算 账 户 ,
通 过 登 录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智 能 资 金 平 台 提 交 指 令 实 现 资 金 结 算 ,严 格 保 障 结
算的安 全 、 快 捷 、 通 畅 , 同 时 具 有 较 高 的 数 据 安 全 性 。
( 4)在 融 资 业 务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的 业 务 范
围 ,仅 通 过 同 业 拆 借 方 式 进 行 对 外 融 资 , 公 司 的 同 业 拆 借 业 务 只 限 于 与 经
批 准 进 入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借 市 场 的 金 融 机 构 合 作 ,且 交 易 必 须 通 过 全 国
银行间 同 业 拆 借 中 心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
2.会 计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会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建 立 并 执 行 规 范 化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程 序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设 立 了 专 门 的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 确 保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
会 计 人 员 能 够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独 立 地 办 理 会 计 业 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明确 了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会 计 人 员 的 权 限 ,会 计 人 员 在 各 自 的 权 限 内 办 理
有关 业 务 , 凡 超 越 权 限 的 , 须 经 授 权 后 , 方 可 办 理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结 算 、
会计岗 位 设 置 实 行 职 责 分 离 、相 互 制 约 的 原 则 ,严 禁 一 人 兼 任 非 相 容 的 岗
位或独 自 完 成 结 算 、会 计 全 过 程 的 业 务 操 作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定 期 将 会 计 账
簿与实 物 、 款 项 及 有 关 资 料 相 互 核 对 , 保 证 账 实 、 账 据 、 账 款 、 账 证 、 账
账及账 表 之 间 的 有 关 内 容 相 符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专 人 管 理 、相 互 牵 制 、适 当 审 批 、严 格 登 记 的 原 则 ,
加强对 合 同 、 票 据 、 印 章 、 密 钥 等 的 管 理 , 印 章 、 票 据 分 人 保 管 使 用 , 重
要合同 和 票 据 有 连 号 控 制 、作 废 控 制 、空 白 凭 证 控 制 以 及 领 用 登 记 控 制 等
专门措 施 。会 计 人 员 变 动 时 , 严 格 执 行 交 接 程 序 ,在 监 交 人 的 监 督 之 下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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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交接 手 续 。
3.信 贷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贷 款 的 对 象 仅 限 于 广 晟 集 团 的 成 员 企 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修 订 和 完 善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规 范 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类 信 贷 业 务 操
作流程 , 建 立 了 贷 前 、 贷 中 、 贷 后 完 整 的 信 贷 管 理 制 度 。
( 1)建 立 职 责 明 确 、相 互 制 约 的 审 贷 分 离 制 度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贷
款规模 、 种 类 、 期 限 、 担 保 条 件 确 定 审 查 程 序 和 审 批 权 限 , 严 格 按 照 程 序
和权限 审 查 、审 批 贷 款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和 健 全 了 信 贷 部 门 和 信 贷 岗 位
工作责 任 制 ,信 贷 部 门 的 岗 位 设 置 做 到 分 工 合 理 、 职 责 明 确 。 贷 款 调 查 评
估人员 负 责 贷 款 调 查 评 估 ,承 担 调 查 失 误 和 评 估 失 准 的 责 任 ;贷 款 审 查 人
员负责 贷 款 风 险 的 审 查 ,承 担 审 查 失 误 的 责 任 ;贷 款 发 放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的
检查和 清 收 ,承 担 检 查 失 误 、 清 收 不 力 的 责 任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贷款 决 策 机 制 ,设 立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议 有 关 部 门 报 请 审 议 的 各
类信贷 业 务 ,委 员 会 审 议 表 决 遵 循 集 体 审 议 、明 确 发 表 意 见 、 多 数 同 意 通
过的原 则 ,全 部 意 见 记 录 存 档 。被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两 次 否 决 的 贷 款 申 请 半
年内不 得 再 次 提 交 审 议 。公 司 总 经 理 不 担 任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委 员 , 但 可 以
否决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的 决 定 。
( 2) 严 格 执 行 贷 后 管 理 制 度 。 资 金 信 贷 部 负 责 对 贷 出 款 项 的 贷 款 用
途 、收 息 情 况 、 逾 期 贷 款 和 展 期 贷 款 进 行 监 控 管 理 , 对 贷 款 的 安 全 性 和 可
收回性 进 行 贷 后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制 度 , 规 范 资 产
质量的 认 定 标 准 和 程 序 ,严 禁 掩 盖 不 良 资 产 的 真 实 情 况 ,确 保 资 产 质 量 的
真实性 。
( 3)建 立 客 户 管 理 信 息 档 案 ,全 面 和 集 中 掌 握 客 户 的 资 信 水 平 、经 营
财务 状 况 、 偿 债 能 力 等 信 息 , 对 客 户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 对 列 入 “ 黑 名 单 ” 、
有逃废 债 等 行 为 的 资 信 不 良 的 借 款 人 实 施 授 信 禁 入 。
4.投 资 业 务 控 制
广晟财 务 公 司 尚 未 取 得 对 外 投 资 业 务 资 格 投 资 业 务 主 要 是 指 固 定 收
益类有 价 证 券 投 资 ,根 据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投 资
业务管 理 制 度 与 流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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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 司 董 事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负 责
确定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原 则 、投 资 策 略 、 投 资 规 模 、投 资 品 种 和 可
承受的 风 险 限 额 , 审 批 有 价 证 券 年 度 投 资 方 案 。
( 2)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运 作 的 审 批 机
构,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负 责 审 议 批 准 具 体 的 资 产 配 置 、 投 资 类 型 、 投 资 期 限 、
投 资 金 额 等 操 作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的 交 易 对 手
准入。 并 对 投 资 运 作 过 程 中 的 突 发 情 况 进 行 管 理 和 决 策 。
( 3)公 司 投 资 业 务 由 资 金 部 门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情 况 发 起 业 务 流 程 ,经 风
险部门 进 行 风 险 审 查 后 会 签 。如 有 涉 及 信 用 风 险 的 投 资 业 务 ,由 信 贷 部 门
协助风 险 部 门 对 业 务 进 行 信 用 风 险 审 查 。业 务 相 关 部 门 会 签 后 , 由 公 司 有
权审批 人 审 批 后 办 理 。
( 4)公 司 开 展 投 资 业 务 严 格 遵 循《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风 险 管 理 , 严 控 包 括 合 规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性
风险、 市 场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
5.内 部 稽 核 控 制
广晟财 务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治 理 要 求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置 审 计 委 会 员 ,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和 维 护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稽 核 体 系 、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基 础
审计制 度 、监 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稽 核 工 作 的 开 展 、评 价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稽 核 工
作成效 ,对 稽 核 工 作 的 适 当 性 和 有 效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设 有
纪检审 计 部 承 担 内 部 审 计 职 能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内 部 日 常 稽 核 工 作 ,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内 部 稽 核 和 监 督 。纪 检 审 计 部 作 为 审 计 委 员 会
办公室 向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并 直 接 汇 报 相 关 工 作 ,在 审 计 委
员会领 导 下 制 定 稽 核 规 章 制 度 、 稽 核 程 序 ,评 价 风 险 状 况 和 管 理 情 况 , 制
定并落 实 年 度 稽 核 工 作 计 划 , 开 展 后 续 稽 核 , 监 督 整 改 落 实 情 况 。
6.信 息 系 统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全 面 控 制 体 系 ,加 强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统的 一 般 控 制 和 应 用 控 制 。严 格 划 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管 理 、 应 用
部门的 职 责 ,建 立 和 健 全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防 范 的 制 度 及 措 施 , 制 订 了
多项管 理 制 度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系 统 以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化 建 设 标 准 为 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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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以 物 理 安 全 、 网 络 安 全 、 主 机 安 全 、 应 用 安 全 、 数 据 安 全 及 备 份 恢 复
等 为 着 眼 点 ,通 过 访 问 控 制 及 入 侵 防 御 、CA 认 证 加 密 技 术 、双 机 采 用 多 层
次立体 型 保 护 等 多 种 技 术 手 段 , 保 障 系 统 的 安 全 稳 定 。 主 要 有 : 采 用 防 火
墙加主 动 防 御 系 统 、双 互 联 网 链 路 、双 机 冗 余 热 备 或 者 冷 备 等 技 术 , 保 障
业 务 平 台 安 全 可 靠 ;采 用 数 据 传 输 加 密 、RAID 和 数 据 镜 像 备 份 技 术 ,有 效
地 保 证 数 据 安 全 和 可 恢 复 ;采 用 个 人 CA 证 书 认 证 ,有 效 甄 别 用 户 身 份 ,防
止冒名 、 篡 改 、 抵 赖 ; 信 息 系 统 的 开 发 、 管 理 和 应 用 相 互 分 离 。 信 息 系 统
由信息 科 技 部 专 人 、专 职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模 块 按 业 务 类 型 分 配 给 各 业 务 部
门 ,由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总 经 理 授 予 操 作 人 员 在 所 管 辖 的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操 作 权
限,具 体 业 务 由 操 作 人 员 按 公 司 所 设 业 务 部 门 划 分 , 各 司 其 职 。
(四)应急准 备与 处 置
为贯彻落实监管 机构对 于突 发事件 处置 的工作 要求 ,广 晟财务 公司 将 风 险 管
理 作 为 日 常 工 作 常 抓 不 懈 ,对 因 经 营 或 其 他 问 题 影 响 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资 金
安 全 的 情 况 设 计 了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以 识 别 可 能 发 生 的 意 外 事 件 或 紧 急 情 况
(包 括 计 算 机 系 统 ) , 预 防 或 减 少 可 能 造 成 的 损 失 , 确 保 业 务 持 续 开 展 。
(五)内部控 制总 体 评 价
自正式 营 运 以 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持 续 开 展 制 度 重 检 和 梳 理 工 作 , 通 过
全 面 梳 理 各 业 务 现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流 程 ,修 订 其 中 与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际业务 操 作 流 程 不 符 的 内 容 ,及 时 废 止 不 再 适 用 的 规 章 制 度 ,有 效 提 高 了
现 行 规 章 制 度 的 合 规 性 ,为 各 项 业 务 合 规 操 作 、合 规 经 营 提 供 了 有 力 支 撑 。
总体来 看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完 善 的 ,执 行 是 有 效 的 。 在 资
金 管 理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较 好 地 控 制 资 金 流 转 风 险 ;在 信 贷 业 务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信 贷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程 序 ,使 整 体 风 险 控 制 在 合 理 水
平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 确 保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及 时 了 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经 营 和 风 险 状 况 , 确 保 每 一 项 信
息均 能 够 传 递 给 相 关 员 工 , 各 个 部 门 和 员 工 的 有 关 信 息 均 能 够 顺 畅 反 馈 。
风 险 管 理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方 面 :1、风 险 管 理 部 每 年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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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向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报 告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2 、将 反 馈 信 息 及 时 传 达 到 各 有 关
部门 和 人 员 。 3、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事 务 的 培 训 与 学
习 ,提 高 全 员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防 范 意 识 。4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的 报 告 和 信 息 反
馈制度 , 业 务 部 门 、纪 检 审 计 部 发 现 内 部 控 制 的 隐 患 和 缺 陷 , 及 时 向 管 理
层 或 相 关 部 门 报 告 。5 、纪 检 审 计 部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制 度 建 设 和 执 行 情 况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评 价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6、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问 题 和 缺 陷
的处理 纠 正 机 制 ,管 理 层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的 检 查 情 况 和 评 价 结 果 , 提 出 整 改
意见和 纠 正 措 施 , 并 督 促 业 务 部 门 落 实 。
三、广晟财务 公司 经 营 管 理及 风 险 管 理情 况
(一)经营情 况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计 85 . 2 8 亿
元 , 其 中 存 放 央 行 款 项 2.60 亿 元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40.90 亿 元 ,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42.32 亿 元 ( 未 扣 除 贷 款 减 值 准 备 1.57 亿 元 ) ; 负 债 合 计 70 . 9 1 亿
元 ,其 中 各 项 存 款 70.68 亿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4.37 亿 元 , 其 中 实 收 资
本 10.99 亿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1. 59 亿 元 。
2022 年 1- 6 月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10,360.96 万 元( 未 经 审
计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5,092.39 万 元( 未 经 审 计 );实 现 税 后 净 利 润 3,81 9 . 2 9
万元( 未 经 审 计 ) 。
(二)管理情 况
广晟财 务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坚 持 稳 健 经 营 的 原 则 , 严 格 按 照 《 中
华人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法 》 、 《 企 业
会计准 则 》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和 国 家 有 关 金 融 法 规 、 条 例
以及公 司 章 程 规 范 经 营 行 为 ,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
(三)监管指 标
根 据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 截 止 2022 年 6 月 3 0 日 ,
广晟财 务 公 司 的 各 项 监 管 指 标 均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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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序
指标 标准值 6 月末 计算公式 备注
号
实际值
资本净额 /(风 险 加 权资
1 资本充足 率 ≥10% 26.79% 产+12.5 倍 的市 场 风 险资
本)
不良信用 风 险资 产 /信用
2 不良资产 率 ≤4% 0.00%
风险资产
3 不良贷款 率 ≤5% 0.00% 不良贷款 /各项 贷 款
贷款实际 计 提准 备 /贷款
4 贷款损失 准 备充 足 率 ≥100% 100.00%
应提准备
5 拆入资金 比 例 ≤100% 0.00% 同业拆入 /资本 总 额
没有开展
6 短期证券 投 资比 例 ≤40% 0.00% 短期证券 投 资/资 本 总额 证券投资
业务
(等同于 贷 款的 授 信业 务
7 担保比例 ≤100% 21.04% -保证金-银 行存 单 -国
债)/资本 总额
没有长期
8 长期证券 投 资比 例 ≤30% 0.00% 长期证券 投 资/资 本 总额
投资业务
9 自有固定 资 产比 例 ≤20% 0.04% 自有固定 资 产/资 本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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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序
指标 标准值 6 月末 计算公式 备注
号
实际值
10 流动性比 例 ≥25% 74.46% 流动性资 产/流 动 性 负债
四、本公司在 广晟 财 务 公 司的 存 贷 款 情况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存 款 余 额 为
332,100,060.51 元 ,贷 款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423 万 元 。 本 公 司 制 订 了 《 关 于
在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存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风 险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 ,
以保证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存 款 资 金 安 全 ,有 效 防 范 、及 时 控 制 和 化 解 存 款
风险。
五、风险评估 意见
基于以 上 分 析 和 判 断 ,本 公 司 认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取 得 了 合 法 有 效 的
资 质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建 立 与 经 营 相 适 应 的
组织架 构 ,雇 佣 了 符 合 要 求 并 具 备 相 应 能 力 的 各 类 专 业 人 员 ,采 取 相 应 的
风险管 控 措 施 , 符 合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的 规 定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运 营 正 常 ,资 金 较 为 充 裕 ,内 控 健 全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资 本 充 足 率 较 高 ,
拨备充 足 , 与 其 开 展 金 融 服 务 业 务 的 风 险 可 控 。
东江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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