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江环保: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江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材料后,听取了相关人员对该事项
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业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
用风险。

    二、《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通过查验广晟财务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出具了《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
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客观反映了广晟财务公
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在表决通过本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李金惠                     萧志雄                     郭素颐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