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2-08-2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
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结合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晟财务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等证件
资料,并审阅了广晟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告,东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广晟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
了评估,现将有关持续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是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现 为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统 称 “银 保 监 会 ”) 批 准 ( 金 融 许 可 证 机 构 编 码 :
L0216H244010001 ) 、 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000345448548 L)的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依 法 接 受 银 保 监 会 的 监 督
管理 。根 据 银保 监 会颁 布 的《 企业 集 团财 务 公司 管 理办 法》,广 晟财 务 公
司 以 加 强 企 业 集 团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和 提 高 企 业 集 团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为 目 的 ,为
企业集团成员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9,922 万 元 人 民 币 , 广 东 省 广 晟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为 控 股 大 股 东 认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 深
圳 市 中 金 岭 南 有 色 金 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7,632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10,000 万 元 , 佛 山 市 国 星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2,290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3,000 万 元 ,注 册 及 营 业 地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西 路 17 号 52 楼 ,
开 业 时 间 2015 年 6 月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在 广 东 银 保 监 局 核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目 前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财 务 和 融 资 顾 问 、信 用 鉴 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
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票 据 承 兑 与 贴 现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的 内 部 转 账 结 算 及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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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的 结 算 、清 算 方 案 设 计 ;吸 收 成 员 单 位 的 存 款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贷 款 及
融 资 租 赁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广晟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广晟财务公司治理架构
广晟 财 务公 司 按照《公 司法 》和《商 业银 行 公司 治 理指 引》等有 关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治 理 体 系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会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最
高权力机构。广晟财务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经广晟集团党委批准设立,由 5
名 委 员 组 成 , 负 责 对 “三 重 一 大 ”事 项 进 行 前 置 研 究 。 董 事 会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是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一 名
职 工 监 事 ),是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监 督 机 构 ;董 事 会 下 设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同 时 设 置 了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制 定 了 规 范 的 议 事 规 则 、
决 策 程 序 ,以 及 清 晰 明 确 的 授 权 体 系 ,确 保 各 项 业 务 管 理 均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进行。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目 前 设 置 9 个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和 管 理 。前 台 部 门 为 结 算 业 务 部 、资 金
信 贷 部 、融 资 管 控 部 ,中 台 部 门 为 风 险 管 理 部 和 财 务 部 ,后 台 部 门 为 党 群
工作部、纪检审计部、办公室(法务中心)和信息科技部。各部门有明确
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说明书,实现了前、中、后台部门、岗位、人员的
有效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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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 东 会 :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股 东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对 公 司 上 市 作 出 决 议 ;审 议 批 准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审 议 批 准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方 案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或 者 监 事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所 投 资 的 股 权 处 置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新 增 业 务 范 围 作 出 决 议 ;对 发 行 公
司债 券 作出 决 议;对公 司 合并 、分 立 、解 散、清算 或 者 变更 公 司形 式 作出
决议 ;修 订《 公 司 章程 》;对聘 用 或 解聘 为 公司 财 务报 告进 行 定期 法 定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对 外 捐 献 、赞 助 事 项 作 出 决 议 ;审 议
批 准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规 定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应 当 由 股 东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2.党 支 部 委 员 会 : 领 导 核 心 和 政 治 核 心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按 管 理 权 限 由 上 级 党 组 织 批 准 设 立 。党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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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委 员 会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发 挥 领 导 核 心 和 政 治 核 心 作 用 ,承 担 从 严 管 党 治
党 责 任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负 责 保 证 监 督 党 和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贯 彻 执 行 ,前 置 研 究 讨 论 企 业 重 大 问 题 ,落 实 党 管 干 部
和 党 管 人 才 原 则 ,坚 持 和 完 善 双 向 进 入 、交 叉 任 职 的 领 导 体 制 ,加 强 对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的 监 督 ,领 导 企 业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和 工 会 、共 青
团 等 群 众 组 织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监 督 责 任 ,履 行 党 的 纪 律 审 查 和 纪 律 监
督职责。
3.董 事 会 :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董事 会 对股 东 会负 责,依照《公 司 法 》行 使下 列 职权 :负责 召 集和 主
持 股 东 会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制 订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并 报 股 东 会 批 准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执 行 股 东 会
的决 议,并 向股 东 会报 告 工作 ;决 定 公司 的 经营 计 划、投资 方 案、资产 购
置、资产处置与核销、数据治理等事项;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者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的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
解散 、清 算、重 组 、破 产、变更 公 司 形式 以 及重 大 投融 资和 担 保事 项 等重
大事项的方案,并报股东会批准;决定除股东会决议之外的投资、融资、
担 保 、资 产 处 置 等 事 项 ;决 定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制 定 公 司 风 险 容 忍 度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政 策 ,承 担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最 终 责 任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并 对 会 计 和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定 期 评 估 并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按 照 监
管 及 广 晟 集 团 规 定 ,聘 任 或 解 聘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奖 惩
事 项 ,监 督 高 级 管 理 层 履 行 职 责 ;提 请 股 东 会 聘 用 或 者 解 聘 为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定 期 法 定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听 取 并 审 议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法 律 、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形式的其他职权。
4.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审 核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预 算 编 制 方 法
和 程 序 等 ;根 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和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确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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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整 体 预 算 目 标 及 预 算 分 解 方 案 ;综 合 平 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预 算 草 案 ;下 达
经董事会批准的正式年度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审 议 预 算 调 整 方 案 ,依 照 授 权 进 行 审 批 ;审 议 预 算 考 核 和 奖 惩 方 案 ;董 事
会授权的其他预算管理事项。
5.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总 体 目 标 、政 策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掌 握 关 于 风 险 水 平 和 管 理 状 况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重 要 业 务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案 和 重 大 风 险 管
理 应 对 策 略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制 度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及 其
职 责 方 案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对 各 项 风 险 的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的 工
作方案;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管理事宜。
6.审 计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审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协调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 通;审核广晟财
务 公 司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审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组 织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计 ;配 合 监 事 会 组 织 的 审 计 工 作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外 部 审 计 报
告,并报董事会;监督审计整改;广晟财务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7.监 事 会 : 监 督 机 构 。
监事 会 对股 东 会负 责,依照《公 司 法 》行 使下 列 职权 :定期 向 广晟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会 报 告 工 作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贯 彻 执 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情 况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财 务 情 况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决
定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及 股 东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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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 营 管 理 层 : 设 总 经 理 一 名 、 副 总 经 理 若 干 名 。
经 营 管 理 层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总 经 理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副 总 经 理 由 总 经 理
提 名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经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资 格 审 查 同 意 后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总 经 理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依 照 公 司 章
程及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副总经理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或授权范围内,
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9.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类 授 信 政
策和计划的制定,授信项目审批的专门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所 有
授 信 业 务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年 度 信 贷 政 策 和 信 贷 计 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优 化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审定广晟财务公司涉及信贷业务的各项具体管理办法
和操作 规 程 ;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信 贷 资 产 状 况 ,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信贷业务营运提出工作要求和指导;总经理授权行使的其他职责。
10.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业
务审查和审批的专门工作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投 资 策 略 和 投
资 计 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资
产 状 况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业 务 营 运 提 出 工 作 要 求 和 指 导 ;审 议 广 晟 财
务公司优化投资资产质量和结构的工作方案,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重 大 投 融 资 方 案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批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投 资 业 务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涉 及 投 资 业 务 的 各 项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和 操 作 规
程;总经理授权行使的其他职责。
11.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负 责 分 析 信 息 科 技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制 定 信 息 科 技 发 展 政 策 、管 理 制 度 和 相 关 技 术 性 要 求 ,
审议信息科技业务和预算情况的专门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议 一 定 时 期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架 构 方 案 及 调 整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报 告 ;评 估 信 息 科 技 及 其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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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 和 效 率 ;掌 握 主 要 的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确 定 可 接 受 的 风 险 级 别 ,确 保 相
关风 险 能够 被 识别 、计 量、监测 和 控 制。审议 信 息科 技 风险 等 级、应急 处
置 预 案 等 ;审 议 年 度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风 险 报 告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年 度 预 算 及 实
际支出情况报告等。
12.职 能 部 门 :设 结 算 业 务 部 、资 金 信 贷 部 、融 资 管 控 部 、财 务 部 、风
险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审计部、办公室(法务中心)、信息科技部
九个职能部门。
( 1) 结 算 业 务 部 是 公 司 负 责 开 展 结 算 相 关 业 务 的 部 门 ,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开 展 集 团 公 司 资 金 归 集 和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监 管 ;管 理 公 司 及 成 员 企 业 内
外部 账 户;负责 公 司资 金 类业 务 的支 付结 算 及核 算( 结 字类 凭 证);管 理
公 司 金 库 、重 要 空 白 凭 证 及 财 务 印 鉴 ;负 责 与 银 行 、成 员 企 业 的 资 金 对 账 ;
负 责 存 款 准 备 金 的 缴 存 及 对 账 ;负 责 与 成 员 企 业 、银 行 的 结 算 业 务 沟 通 协
调 ;制 订 结 算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 2)资 金 信 贷 部 是 公 司 负 责 对
口、管理成员单位(客户),受理并办理信贷业务、资金管理及运作、银
行融资、同业业务的部门,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实施授信业务,拓展、实
施 集 团 金 融 资 源 集 中 管 理 、利 用 金 融 工 具 及 专 业 技 能 为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优 质
金 融 服 务 ,管 理 公 司 担 保 业 务 ;负 责 规 划 实 施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组 织 实 施 资
金 预 算 及 头 寸 管 理 ,拓 展 理 财 渠 道 ,提 高 资 金 效 益 ,推 动 实 施 银 行 融 资 统
一 管 理 ,负 责 同 业 业 务 的 开 展 ,承 担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3)融
资 管 控 部 是 主 要 负 责 对 接 集 团 财 务 部 相 关 工 作 ,落 实 集 团 总 部 及 下 属 企 业
的 融 资 管 理 、内 部 信 贷 、担 保 管 理 等 职 能 。( 4)风 险 管 理 部 是 公 司 风 险 识
别、计量、监测、报告和控制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制订并组
织 实 施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开 展 各 项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反 洗 钱 ,协 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与 监 管 部 门 沟 通 ,管 理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开 展 呆 账 核 销 和
不 良 贷 款 清 收 ,承 担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5)
财务部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分析、管理预算执行情况,
负 责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日 常 工 作 和 会 务 筹 备 工 作 ;核 算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负 责 报 送 经 营 统 计 数 据 、财 务 月 报 、财 务 分 析 等 集 团 公 司 要 求 的 数 据
及 材 料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决 算 汇 审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报 销 事 项 审 核 ;向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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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人行 、税 局、国资 委 等监 管 机构 和上 级 部门 报 送相 关统 计 报表 ;配 合
监 管 机 构 、审 计 部 门 、税 务 机 关 及 集 团 公 司 监 督 检 查 ;制 订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及 部 门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 6)党 群 工 作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党
建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协 助 公 司 支 部 委 员 会 落 实 相 关 工 作 要 求 。( 7)纪 检 审
计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纪 检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项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和 效 果 开 展 稽 核 审 计 检 查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监 督 整 改 等 具 体 工 作 的 实
施 ;同 时 承 担 审 计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8)信 息 科 技 部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包 括 制 定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规 划 、管 理 信 息 科 技 项 目 、编 制
信 息 科 技 费 用 预 算 ,承 担 信 息 系 统 的 开 发 及 运 维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建 设 、信
息 科 技 相 关 数 据 及 报 告 报 送 等 具 体 工 作 ;同 时 承 担 信 息 科 技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9 )办 公 室( 法 务 中 心 )是 公 司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行 政 管
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办公室下设法务中心,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实 施 由 风 险 管 理 部 组 织 ,纪 检 审 计 部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各 部 门 、机 构 在 其 职 责 范 围 内 根 据 各 项 业 务 的 不 同 特 点 制 定 各 自
不 同 的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标 准 化 操 作 流 程 、作 业 标 准 和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信 用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合 规 风 险 等 ,各 部 门 责 任 分 离 、
相互监督,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内部控制措施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重 点 是 授 信 、贷 款 、票 据 等 信 贷 业 务 中 的 信 用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结 算 业 务 中 的 资 金 安 全 和 操 作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对 重 点 业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不 相 容 职 务 分
离 控 制 、授 权 审 批 控 制 、会 计 系 统 控 制 、财 务 保 护 控 制 、运 营 分 析 控 制 等 。
上述措施可以单独进行,也可各种措施组合进行。
1.资 金 管 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监 管 机 构 的 各 项 法 规 制 度 要 求 ,搭 建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架 构 ,制 订 了 完 善 的 管 理 办 法 及 规 定 ,通 过 程 序 制 度 化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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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标准化规避并控制业务风险。
( 1 )在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经 营 严 格 遵 循《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按 照 总 量 制 约 、结 构 对 称 、目 标 互 补 、
风 险 分 散 的 原 则 开 展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并 通 过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与 日 常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管 理 方 式 ,设 置 专 人 专 岗 负 责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资 金 的 流 动 性 、
安全性和盈利性。
( 2)在 成 员 企 业 存 款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严 格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公 平 和 诚
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3)在 转 账 结 算 业 务 方 面 ,成 员 企 业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开 设 结 算 账 户 ,
通 过 登 录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智 能 资 金 平 台 提 交 指 令 实 现 资 金 结 算 ,严 格 保 障 结
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 4)在 融 资 业 务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的 业 务 范
围 ,仅 通 过 同 业 拆 借 方 式 进 行 对 外 融 资 ,公 司 的 同 业 拆 借 业 务 只 限 于 与 经
批 准 进 入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借 市 场 的 金 融 机 构 合 作 ,且 交 易 必 须 通 过 全 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办理。
2.会 计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会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建 立 并 执 行 规 范 化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程序。广晟财务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财务核算部门,确保财务核算部门、
会 计 人 员 能 够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独 立 地 办 理 会 计 业 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明 确 了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会 计 人 员 的 权 限 ,会 计 人 员 在 各 自 的 权 限 内 办 理
有关业务,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广晟财务公司结算、
会 计 岗 位 设 置 实 行 职 责 分 离 、相 互 制 约 的 原 则 ,严 禁 一 人 兼 任 非 相 容 的 岗
位 或 独 自 完 成 结 算 、会 计 全 过 程 的 业 务 操 作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定 期 将 会 计 账
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账据、账款、账证、账
账及账表之间的有关内容相符。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专 人 管 理 、相 互 牵 制 、适 当 审 批 、严 格 登 记 的 原 则 ,
加强对合同、票据 、印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
要 合 同 和 票 据 有 连 号 控 制 、作 废 控 制 、空 白 凭 证 控 制 以 及 领 用 登 记 控 制 等
专 门 措 施 。会 计 人 员 变 动 时 ,严 格 执 行 交 接 程 序 ,在 监 交 人 的 监 督 之 下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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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交接手续。
3.信 贷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贷 款 的 对 象 仅 限 于 广 晟 集 团 的 成 员 企 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修 订 和 完 善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规 范 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类 信 贷 业 务 操
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 1 )建 立 职 责 明 确 、相 互 制 约 的 审 贷 分 离 制 度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贷
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
和 权 限 审 查 、审 批 贷 款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和 健 全 了 信 贷 部 门 和 信 贷 岗 位
工 作 责 任 制 ,信 贷 部 门 的 岗 位 设 置 做 到 分 工 合 理 、职 责 明 确 。贷 款 调 查 评
估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调 查 评 估 ,承 担 调 查 失 误 和 评 估 失 准 的 责 任 ;贷 款 审 查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风 险 的 审 查 ,承 担 审 查 失 误 的 责 任 ;贷 款 发 放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的
检 查 和 清 收 ,承 担 检 查 失 误 、清 收 不 力 的 责 任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贷 款 决 策 机 制 ,设 立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议 有 关 部 门 报 请 审 议 的 各
类 信 贷 业 务 ,委 员 会 审 议 表 决 遵 循 集 体 审 议 、明 确 发 表 意 见 、多 数 同 意 通
过 的 原 则 ,全 部 意 见 记 录 存 档 。被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两 次 否 决 的 贷 款 申 请 半
年 内 不 得 再 次 提 交 审 议 。公 司 总 经 理 不 担 任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委 员 ,但 可 以
否决信贷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 2) 严 格 执 行 贷 后 管 理 制 度 。 资 金 信 贷 部 负 责 对 贷 出 款 项 的 贷 款 用
途 、收 息 情 况 、逾 期 贷 款 和 展 期 贷 款 进 行 监 控 管 理 ,对 贷 款 的 安 全 性 和 可
收 回 性 进 行 贷 后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制 度 ,规 范 资 产
质 量 的 认 定 标 准 和 程 序 ,严 禁 掩 盖 不 良 资 产 的 真 实 情 况 ,确 保 资 产 质 量 的
真实性。
( 3 )建 立 客 户 管 理 信 息 档 案 ,全 面 和 集 中 掌 握 客 户 的 资 信 水 平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 偿 债 能 力 等 信 息 , 对 客 户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 对 列 入 “黑 名 单 ”、 有
逃废债等行为的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信禁入。
4.投 资 业 务 控 制
广晟财务公司尚未取得对外投资业务资格投资业务主要是指固定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根 据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投 资
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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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 司 董 事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负 责
确 定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原 则 、投 资 策 略 、投 资 规 模 、投 资 品 种 和 可
承受的风险限额,审批有价证券年度投资方案。
( 2)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运 作 的 审 批 机
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审议批准具体的资产配置、投资类型、投资期限、
投 资 金 额 等 操 作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的 交 易 对 手
准入。并对投资运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进行管理和决策。
( 3)公 司 投 资 业 务 由 资 金 部 门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情 况 发 起 业 务 流 程 ,经 风
险 部 门 进 行 风 险 审 查 后 会 签 。如 有 涉 及 信 用 风 险 的 投 资 业 务 ,由 信 贷 部 门
协 助 风 险 部 门 对 业 务 进 行 信 用 风 险 审 查 。业 务 相 关 部 门 会 签 后 ,由 公 司 有
权审批人审批后办理。
( 4)公 司 开 展 投 资 业 务 严 格 遵 循《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风 险 管 理 , 严 控 包 括 合 规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性
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5.内 部 稽 核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治 理 要 求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置 审 计 委 会 员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和 维 护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稽 核 体 系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基 础
审 计 制 度 、监 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稽 核 工 作 的 开 展 、评 价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稽 核 工
作 成 效 ,对 稽 核 工 作 的 适 当 性 和 有 效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设 有
纪 检 审 计 部 承 担 内 部 审 计 职 能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内 部 日 常 稽 核 工 作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内 部 稽 核 和 监 督 。纪 检 审 计 部 作 为 审 计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向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并 直 接 汇 报 相 关 工 作 ,在 审 计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制 定 稽 核 规 章 制 度 、稽 核 程 序 ,评 价 风 险 状 况 和 管 理 情 况 ,制
定并落实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开展后续稽核,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信 息 系 统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全 面 控 制 体 系 ,加 强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的 一 般 控 制 和 应 用 控 制 。严 格 划 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管 理 、应 用
部 门 的 职 责 ,建 立 和 健 全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防 范 的 制 度 及 措 施 ,制 订 了
多 项 管 理 制 度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系 统 以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化 建 设 标 准 为 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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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等 为 着 眼 点 , 通 过 访 问 控 制 及 入 侵 防 御 、 CA 认 证 加 密 技 术 、 双 机 采 用 多
层 次 立 体 型 保 护 等 多 种 技 术 手 段 ,保 障 系 统 的 安 全 稳 定 。主 要 有 :采 用 防
火 墙 加 主 动 防 御 系 统 、双 互 联 网 链 路 、双 机 冗 余 热 备 或 者 冷 备 等 技 术 ,保
障 业 务 平 台 安 全 可 靠 ; 采 用 数 据 传 输 加 密 、 R AID 和 数 据 镜 像 备 份 技 术 ,
有 效 地 保 证 数 据 安 全 和 可 恢 复 ; 采 用 个 人 CA 证 书 认 证 , 有 效 甄 别 用 户 身
份,防止冒名、篡改、抵赖;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应用相互分离。信
息 系 统 由 信 息 科 技 部 专 人 、专 职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模 块 按 业 务 类 型 分 配 给 各
业 务 部 门 ,由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总 经 理 授 予 操 作 人 员 在 所 管 辖 的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操作权限,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四)应急准备与处置
为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对于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要求,广晟财务公司 将 风 险 管
理 作 为 日 常 工 作 常 抓 不 懈 ,对 因 经 营 或 其 他 问 题 影 响 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资 金
安 全 的 情 况 设 计 了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以 识 别 可 能 发 生 的 意 外 事 件 或 紧 急 情 况
(包括计算机系统),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自 正 式 营 运 以 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持 续 开 展 制 度 重 检 和 梳 理 工 作 ,通 过
全 面 梳 理 各 业 务 现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流 程 ,修 订 其 中 与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际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不 符 的 内 容 ,及 时 废 止 不 再 适 用 的 规 章 制 度 ,有 效 提 高 了
现 行 规 章 制 度 的 合 规 性 ,为 各 项 业 务 合 规 操 作 、合 规 经 营 提 供 了 有 力 支 撑 。
总 体 来 看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完 善 的 ,执 行 是 有 效 的 。在 资
金 管 理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较 好 地 控 制 资 金 流 转 风 险 ;在 信 贷 业 务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信 贷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程 序 ,使 整 体 风 险 控 制 在 合 理 水
平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确 保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及 时 了 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经 营 和 风 险 状 况 ,确 保 每 一 项 信
息均能够传递给相关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反馈。
风 险 管 理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方 面 :1、风 险 管 理 部 每 年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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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向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报 告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2、将 反 馈 信 息 及 时 传 达 到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人 员 。 3、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事 务 的 培 训 与 学
习 ,提 高 全 员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防 范 意 识 。4、建 立 内 部 控 制 的 报 告 和 信 息 反
馈 制 度 ,业 务 部 门 、纪 检 审 计 部 发 现 内 部 控 制 的 隐 患 和 缺 陷 ,及 时 向 管 理
层 或 相 关 部 门 报 告 。5、纪 检 审 计 部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制 度 建 设 和 执 行 情 况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评 价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6、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问 题 和 缺 陷
的 处 理 纠 正 机 制 ,管 理 层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的 检 查 情 况 和 评 价 结 果 ,提 出 整 改
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业务部门落实。
三、广晟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计 85.28 亿 元 ,
其 中 存 放 央 行 款 项 2.60 亿 元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40.90 亿 元 ,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42.32 亿 元 ( 未 扣 除 贷 款 减 值 准 备 1.57 亿 元 ) ; 负 债 合 计 70.91 亿 元 , 其
中 各 项 存 款 70.68 亿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4.37 亿 元 ,其 中 实 收 资 本 10.99
亿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1.59 亿 元 。
2022 年 1-6 月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10,360.96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5,092.39 万 元( 未 经 审 计 );实 现 税 后 净 利 润 3,819.29
万元(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坚 持 稳 健 经 营 的 原 则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法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和 国 家 有 关 金 融 法 规 、 条 例
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 据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 截 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广晟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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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序
指标 标准值 6 月末 计算公式 备注
号
实际值
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
1 资本充足率 ≥10% 26.79% 产+12.5 倍的市场风险资
本)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
2 不良资产率 ≤4% 0.00%
风险资产
3 不良贷款率 ≤5% 0.00% 不良贷款/各项贷款
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
4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100.00%
应提准备
5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00% 同业拆入/资本总额
没有开展
6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 ≤40% 0.00% 短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 证券投资
业务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
7 担保比例 ≤100% 21.04% -保证金-银行存单-国债)
/资本总额
没有长期
8 长期证券投资比例 ≤30% 0.00% 长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
投资业务
9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04% 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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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序
指标 标准值 6 月末 计算公式 备注
号
实际值
10 流动性比例 ≥25% 74.46% 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
四、本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存 款 余 额 为
332,100,060.51 元 ,贷 款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423 万 元 。本 公 司 制 订 了《 关 于 在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存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风 险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以
保 证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存 款 资 金 安 全 ,有 效 防 范 、及 时 控 制 和 化 解 存 款 风
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 于 以 上 分 析 和 判 断 ,本 公 司 认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取 得 了 合 法 有 效 的
资 质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立 与 经 营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架 构 ,雇 佣 了 符 合 要 求 并 具 备 相 应 能 力 的 各 类 专 业 人 员 ,采 取 相 应 的
风险 管 控措 施,符 合《 企业 集 团财 务 公司 管 理办 法》的 规定 。广 晟 财务 公
司 运 营 正 常 ,资 金 较 为 充 裕 ,内 控 健 全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资 本 充 足 率 较 高 ,
拨备充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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