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3-1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2 月 2 日完成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关于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及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额度
注册,并已完成批复注册额度项下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
为保持良好融资渠道、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及《关于申请
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继续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
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注册金额:本次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最
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5 年,
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获准,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资金用途: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最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注册金额:本次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 270
天,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在注册额度有效期
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归还银行贷款等有息债务、
补充流动资金等。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最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三、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士实施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发行有关的
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相关的发行条款,包
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资金用
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有关合同、协议和
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手续。
4、签署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必要文件。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有关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在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需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
实施,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其他
根据截止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本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