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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江环保: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满足运营资金等需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

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江”)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绿洲”)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并由厦门东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福建绿洲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江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绿洲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满足运营资金等需求。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厦门东江为福建绿洲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权厦门东江总经理在上述额

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福建绿洲提供担保不存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3 月 27 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陈坑自然村 1 号

    法定代表人:兰俊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运输(含危险废物、普通工业固

废、医疗废物、其他危险废物,不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污染防治工

程技术开发;环保设备、器材、产品的研究、开发;环保技术咨询、环保新技术设计、开发。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福建绿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结构:
    (三)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374.16                35,464.66


负债总额                                        28,031.80                29,409.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3,249.00                13,199.00


         流动负债总额                           20,807.30                17,767.3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6,342.36                 6,055.64


营业收入                                         7,067.29                 5,267.85


利润总额                                          271.87                     -291.30


净利润                                            283.20                     -286.72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厦门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平分行

    保证人: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依据债务人与债权人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签订的借款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合计
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授信额度 16,000 万元、

授信期限为不超过 10 年,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不超过 3 年,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期限:授信银行授信期限内签订的借款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福建绿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江的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用于项目运营及置换

原有贷款,有利于满足其正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稳定。福建绿洲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

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厦门东江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取得银行授信,对其担保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

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运营及置换原

有贷款,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71,587.20 万元。本次

提供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93,703.8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2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为 9,996.24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本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

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