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9-02-15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于2019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4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3日-2019年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
月13日15:00至2019年2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华春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
表股份数157,642,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9%。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名,所持公司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7,625,9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8%。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名,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16,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郭昕、高晨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625,900 股,反对 16,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9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贵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
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