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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科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
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解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6,000 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
授信期间以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
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
行漳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000 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中信银行漳州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
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
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
    2、关联关系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
夫。蔡建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5 之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故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
建设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于 2019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时以 4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
决。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华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
之姐夫。
    蔡建设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之规定,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
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向中信银行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6,000 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
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
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自愿无偿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
保。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中信银行漳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000 万元,该
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中信银行漳州支行审批为
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自愿无偿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
连带责任担保。
    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
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无需就关联方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
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
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
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
问题,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
皮革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公司 2019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和蔡建设先生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
森皮革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
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
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
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
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无需
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
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担保问
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
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吴华
春先生和蔡建设先生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