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兴业 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兴业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 22 日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37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1,510,162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15,978,294.62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6,007,211.3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9,971,083.30 元,其中:新增股 本 61,510,162.00 元,资本公积 648,460,921.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 351ZA003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 28,098.56 28,098.56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 2 40,205.23 21,457.67 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3 归还银行借款 20,000.00 2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41.60 1,440.88 合 计 90,345.39 70,997.11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4,304.24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9,081.10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 2,388.21 万元),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内,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万元) (万元) 1 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 28,098.56 2,231.59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 120 万张牛 2 21,457.67 661.87 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3 归还银行借款 20,000.00 2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440.88 1,440.88 合 计 70,997.11 24,334.34 注:由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0.10 万元投入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由此造成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总额差异 30.10 万元。 1、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7,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 7,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2、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中的 20,0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6,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 皮革已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2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 36,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4、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 已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瑞森皮革已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8,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2,000 万元提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自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将用于暂时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全部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7、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中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 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 目”中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已经终止,以及“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 技改项目”的建设进度调整,在未来十二月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为 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拟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一年期贷款利率 4.35%),预计可为 公司节省财务费用 1,740 万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及决策程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已 归还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 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 投资,不对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 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 交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到期之日前及时将 4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 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且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计划的情形。同时公 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 日前,及时将 4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 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 及时将 4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 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瑞森皮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 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 4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兴业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兴业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锋 杨 超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