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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7-0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兴业皮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
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和董
事长吴华春先生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
公司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
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
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
回避。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和蔡建设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
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
生应予以回避。
    三、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并查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   白                                 林建东




     陈占光




                                               日期:202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