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
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
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
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 白 林建东
陈占光
日期: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