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1-11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 月 10 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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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公司债券;
股份的。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公司股份的活动。 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至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司因前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公司依照前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实施。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2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让或者注销。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公司依照前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者注销。
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二)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回 (二)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回购要约;
3 购要约;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方式。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其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4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式;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四)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六)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
(六)回购本公司股票; (七)股权激励计划;
(七)股权激励计划;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作;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决算方案;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亏损方案;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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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并对公司因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六)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作出决议;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解散方案; 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 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
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一)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预案;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十一)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 师事务所;
预案;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作;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以及股东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 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6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通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对最低出席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数或最低通过董事数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