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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诚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3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月22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
  董事会成员后,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顺利运作,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
  间要求,现场通知各董事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
  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罗志刚先生和独立董事李方先生以视频方式
  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
  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由守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守谊

    委员:忻红波、罗志刚、李方(独立董事)、赵大勇(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李方(独立董事)

    委员:由守谊、赵大勇(独立董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赵大勇(独立董事)

    委员:由守谊、李方(独立董事)

    4、审计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赵大勇(独立董事)

    委员:由守谊、李方(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忻红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
    同意聘任罗志刚先生、刘晓杰先生、吴晓明先生和孙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
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晓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刘晓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535-6371119
    传      真:0535-6371119
    电子邮件:stock @dcb-group.com
    联系地址:山东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 7 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春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中巨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季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李季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535-6371119
    传    真:0535-6371119
    电子邮件:stock @dcb-group.com
    联系地址:山东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 7 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4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由守谊,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1984 年毕业于
山东医科大学药学专业,本科学历,临沂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中国生化制药工
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肝素钠分会副理事长。2001-2003 年
在中国人民大学 MBA 研修,从事制药工作 20 多年,曾先后任山东莱阳生化制药
厂制剂车间主任、烟台康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烟台东宝生化保健品有限公
司总经理,具有丰富的原料药领域的实践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烟台东益董
事长。
    由守谊先生通过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3,692,905 股,
通过厦门鲁鼎志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守谊先生为该合伙企
业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 46.16%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
公司 1,410,873 股股份,由守谊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 80,924,299 股股份,合
计持有公司 146,028,07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031%,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由守谊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忻红波,女,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出生,毕业于马来西
亚科技大学,博士学历。忻红波女士专注医药行业管理 26 年,曾任浙江海力生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制药公司总经理,新加坡中嘉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广东一品
红药业总经理。2014 年至今在烟台东诚药业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
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忻红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37,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7%。忻红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3、罗志刚,男,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1992 年毕业于广州第一军医大学,获医学工程学位,2003 年毕业于北
京邮电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北京军区总医院工程师、北京安迪科经
理、副总经理。2006 年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
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诚药业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罗志刚先生通过天津诚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志
刚先生为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27.25%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1,904,098 股,罗志刚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 4,913,606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
司 6,817,70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99%。罗志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刘晓杰,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毕业于山东经
济学院,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就职于山东华信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估
部、山东大舜天成置业有限公司投资部。2009 年 4 月至今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原料药利润中心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原料药及制剂业务财务副总,分管公司运营工
作。
    截至目前,刘晓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5、吴晓明,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
学,硕士学历,执业药师,曾先后就职于安徽先锋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大学药物
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2018 年 9 月至今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药政注册与合规部总监,现任公司创新研究院副院长。
    截至目前,吴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

                                     6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6、孙晶,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兰州
大学,MBA 毕业于英国 Anglia Ruskin University 及荷兰 Hanze university。
曾就职于烟台正海合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4 月至今在烟台东诚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国际贸易部经理,原料药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原料
药利润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晶女士个人直接持有公司 1,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朱春萍,女,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出生,专科学历,曾
在烟台华兴服装有限公司任主管会计。1998 年开始在本公司财务部任职,2007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朱春萍女士个人直接持有公司 43,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4%。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王中巨,男,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师、中级会计师。先后就职于
山东方正会计师事务所、烟台恒德会计师事务所、山东绿叶制药集团。2014 年
10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目前,王中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9、李季,男,199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工作,2017 年 4 月至今在烟台
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2020 年 9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7
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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