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诚药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20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由守谊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65,199,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239%。其中:1、出席本次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9,423,06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26.105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89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5,776,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4183%;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151,416,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8748%。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中伦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8 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 156,300,6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2%;反对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87,0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6%;
反对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由守谊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五)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56,274,94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65,157,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86%;反
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74,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25%;
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七)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65,144,0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49%;反
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八)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65,144,0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49%;反
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九)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65,183,2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56%;反
对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400,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95%;
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65,144,0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49%;反
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1,361,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6%;
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