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诚药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14:4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由守谊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12,947,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105%。其中:1、出席本次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8,996,76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26.052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0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3,950,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958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104,078,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9739%。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09,625,62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85%,反对 3,321,99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756,5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82%;反对 3,321,99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9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视频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