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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威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半年度
                    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广东顺威精密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及2020年半年度报
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1、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
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4%,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进行的合理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傅孝思                   姜伟民                    余鹏翼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