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03-23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
定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程序、选举或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同意董事会聘任范瑞强先生、庞利彬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傅孝思 姜伟民 余鹏翼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