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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威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2022年4月)2022-04-29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
   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顺威精密塑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顺威精密塑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广东顺威精密 下简称“《证券法》”)、《广东顺威精密塑
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定本制度。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若公司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公司董事
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取得深圳市证 会秘书应取得深圳市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经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经理、
副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因特殊情况需由 副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因特殊情况需由
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应经深 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应经深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交所同意。                              圳市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                        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
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交
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         (四)公司现任监事;
者且尚在禁入期;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
    (五)公司现任监事;                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七)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秘书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法规、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
                                        情形。
    第七条 公司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          第七条 公司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市后,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 交易所上市后,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
当向深圳证券所提交以下文件:            书之前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
    (一)董事会推荐书, 包括被推荐人符 件:
合本制度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           (一)董事会推荐书, 包括被推荐人符
    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合本制度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 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明(复印件);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 明(复印件);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格证书(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格证书(复印件)。
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的有关材料报送深交所, 深交所自收到有 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
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 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券交易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 董事会可以聘任。
    新增条款,条款号顺延                   第八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
                                       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
                                       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
                                       包括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任职条件、
                                       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
                                       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
                                       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
                                       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 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 生变更
                                       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变更后的资料。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        删除条款,条款号顺延
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将聘任
情况及下列资料通知股东: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
表的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
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
信箱地址等;
    (三)公司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
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
及时将变更后的资料通知股东。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
交以上文件,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
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变
更后的资料。
       第九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          第九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
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 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
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通知 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
股东并说明原因。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     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
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出现本制度第五条所列情形之            (一)出现本制度第四条所列情形之
一的;                                   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的;                                     的;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
疏漏,给公司或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            (四)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其他相关规     所其他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本制度,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定和《公司章程》或本制度,给公司或股    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东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恶劣影响的;              (五)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
    (五)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 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六)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认
    (六)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认    为其不具备继续出任董事会秘书的条件;
为其不具备继续出任董事会秘书的条件;        (七)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         第十三条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
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 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尽快确 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圳证券
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 交易所,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 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
会秘书职责。                            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
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董 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六
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会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
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 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
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
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并执行公司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
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 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
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 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向深圳证
报告的披露工作;                        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 工作;
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       (三)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
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确保与投资者沟通 系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
渠道通畅,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 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理提供便利条件;                       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通畅,为投资者依
    (四)负责参与公司媒体公共关系管 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利条件;负责
理工作,协调统一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披 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
露口径,建立完善媒体信息收集反馈机制 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和媒体危机管理机制,对媒体加强监测,       (四)负责参与公司媒体公共关系管
持续收集、跟踪与本公司有关的媒体报道、 理工作,协调统一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披
传闻,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协调公司及时 露口径,建立完善媒体信息收集反馈机制
回应媒体质疑,妥善处理对公司影响重大 和媒体危机管理机制,对媒体加强监测,
的不实信息,维护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   持续收集、跟踪与本公司有关的媒体报道、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 传闻,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协调公司及时
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 回应媒体质疑,妥善处理对公司影响重大
和股东大会的文件,参加董事会会议,制 的不实信息,维护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
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
    (五)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 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
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公 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完善       (六)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
并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 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拟审议
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与内幕知情人签订保 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参加股东大
密协议,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 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在公司内 会议,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并
幕信息泄露时,协调公司及时采取补救措 签字;
施并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       (七)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
所报告;                               制订保密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
    (六)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 息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并执行内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 人的范围,与内幕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
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防范内
    (七)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董事、监事、 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在公司未公开重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大信息泄露时,协调公司及时采取补救措
工作,督促公司制定专项制度,管理公司 施并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其持 所报告并公告;
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      (八)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
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 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
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对董事、监 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九)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董事、监事、
提请董事会对其采取问责措施;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八)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工作,督促公司制定专项制度,管理公司
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其持
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 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
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
    (九)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对董事、监
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 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的承诺。负责组织协调对公司治理运作及 提请董事会对其采取问责措施;
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合      (十)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规性审查,促使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 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会和经营管理层完善运作制度,依法行使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
职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董 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拟作出的决定      (十一)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
等规定的,应该及时提出意见,提醒公司 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相关 决策管理人员,必要时形成书面意见 作出的承诺。负责组织协调对公司治理运
存档备查。对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 作及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
反有关规定的事项时 应及时向证券监管 行合规性审查,促使董事会、独立董事、
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完善运作制度,依法
    (十)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上市公 行使职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 对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拟作出的
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 决定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
并购重组事务;                        章程等规定的,应该及时提出意见,提醒
    (十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证 公司相关决策管理人员,必要时形成书面
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意见存档备查。在知悉公司、董事、监事、
程》所要求履行的其它职责。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
                                      定的决议时,应及时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
                                      向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二)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十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
                                      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
                                      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
                                      购重组事务;
                                          (十四)《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证
                                      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所要求履行的其它职责。
    第十六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六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或本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 或本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人员以公司的名义与深交所联系, 职责的人员以公司的名义与深圳证券交易
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
                                      变动管理事务。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在机构设置、工作 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在机构设置、工作
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及其
人员、公司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应 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部门和相关
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 作。
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 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
相关资料和信息。                         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 相关资料和信息。
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向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
监事会报告。                             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告。

       除上述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序号相应顺延调
   整。《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