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报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及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当
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
建设,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符合公
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
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建
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现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的需要。《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实际情况。
三、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事项事前审核,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我们认为本次续聘的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
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 亿元担保的独立
意见
2022 年度担保事项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全资、控
股子公司在被担保的额度内对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间的担保。公
司无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上述担保均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对外
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
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能有效优化公司资金情况,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可以
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办理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
六、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
会计信息,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七、关于 2021 年度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
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进行了谨慎的审阅,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
于公司章程及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匹配,章程规定与公司经营实际
相匹配,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能切实地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修订的,修订、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部分条款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本次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部分
条款事项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
本次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十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以及独立意见
1、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
的情况。
2、2021 年度,公司仅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就银行授信预计了担保额
度,实际担保金额为 0.1 亿元,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傅孝思 姜伟民 余鹏翼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