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30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交易,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具有一
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引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等做了明确规定,总体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
编制《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其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切实可行,可有效降低原
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生产经营。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傅孝思 姜伟民 余鹏翼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