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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6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诚实
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
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9、《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关于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5月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珠江乐器云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定价基准日及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填补措施(修订稿)
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陈婉仪女士请求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2、《关于冯建敏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提名吉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关于提名高兆祥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选举吉力同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八)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
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
进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公司2016年度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是客观公允的,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事会
认为,截止报告期末,监事会尚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良好, 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
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未损害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
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
公司 2016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
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
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2016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年度该
所为公司提交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故监事会对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 2017 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
管。关注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及程序,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二)加强对集团子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将监督和服务向主要子企业延
伸;
    (三)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及境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关注公司在音乐文化产业等方面开拓、投资及运营情况;
    (五)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确保相关
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在换届完成之前,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
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