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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2017-09-14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7-049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项
目”或“二期项目”)用地地质的实际情况、环保和消防新的要求和优化集团物
流仓储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优化工艺布局,提高土建、环保、消防
等工程的建设标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
“珠江钢琴”)拟使用自有资金 7,858.05 万元对项目追加投资,主要用于加大地
基强度投入、相应增加环保和消防设施、相应增加厂房及仓库面积等建设内容。
集团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
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2 号)核准,珠江钢琴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8,861,787 股,珠江钢琴此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货币资金共计人民币 1,092,999,980.10 元,扣除各项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 31,797,232.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1,202,747.52 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出具《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C10623 号)。集团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第二次修订稿)》,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万元)       备注
        广州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孵
 1                                  32,000.00             25,800.00
        化园项目
        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                                                拟追加投
 2                                  64,683.93             62,900.00
        目(二期)                                                              资
        全国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建
 3                                  15,300.00             10,200.00
        设项目
        珠江乐器云服务平台建设
 4                                   5,000.00             1,100.00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9,300.00             9,300.00
             合计                   126,283.93           109,300.00
         二、本次拟追加投资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追加投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广州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孵化
     园项目、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全国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珠江乐器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
     目(二期)由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撒堡公司”)
     来实施运作。
         项目计划将目前珠江钢琴鱼尾桥厂区、大沥厂区共鸣盘制造等相关生产部
     门,分期迁入增城厂区,使集团钢琴业务实现零部件统一配置,实现内部资源优
     化。项目达产后实现钢琴(含高、中、普及、智能)年产 10 万台,并为集团下
     属浙江珠江德华钢琴有限公司和北京珠江钢琴制造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生产钢琴
     组件(含共鸣盘、键盘、击弦机、弦槌等零部件)1.70 万套。同时在增城厂区
     内新建乐器研究中心,开展传统声学钢琴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提
     高产品差异化。逐步渗透音乐文化领域,涵盖文化教育、文化推广、文化娱乐等,
     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乐器文化产业基地,建成后将形成全球最大的乐器制造中
     心、全球领先的乐器研发中心、全球最大的乐器展销中心、全国最具影响力的音
     乐文化中心。
         项目原总投资金额 64,683.93 万元,包括厂房厂区建设及设备安装,项目建
     设面积合计 183,580.20 平方米。考虑到生产工艺、建筑、环保、消防等多个因
     素要求的变化,集团公司对原有的工艺布局进行了优化,增加了厂房及辅助仓库
     建筑面积、消防水池泵房、废品回收站等环保消防配套设施并提高了建筑、环保、
消防建设标准等。项目追加投资后总建筑面积约为 19.66 万平方米,较原项目增
加了约 12,978 平方米,共计追加投资资金 7,858.05 万元。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项目以现金追加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李建宁
    4、注册资本:68,353 万元,2017 年 8 月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珠
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决定集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分别向恺撒堡公司增资 62,900 万元,增资手续完成后注册资本为
131,253 万元,目前增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本次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不涉及恺撒堡公司注册资本变化。
    5、公司住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香山大道 38 号 1 号楼、厂房(自编号 3
号楼)
    6、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19 日
    7、经营期限:201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60 年 11 月 19 日
    8、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具体经营项目:生产、组装钢琴;销售乐器及其配件、电子产品、音响、工
艺品、木制品;乐器培训、音乐培训;维修乐器及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
    9、股权结构:珠江钢琴持股比例 100%。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6,934,372.68                  903,091,096.45
 负债总额             108,885,903.44                  124,032,513.41
  净资产              818,048,469.24                  779,058,583.04

               2017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9,438,173.42                  615,160,058.28
  净利润               38,989,886.20                   69,826,710.99

       四、项目追加投资的目的
    二期项目于 2016 年 3 月在增城区发改局立项备案,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项
目土地平整工程未达预期,制约了厂房的勘察、设计进度,项目整体设计也因此
受到影响。项目于增城发改局立项后,由于生产工艺、建筑、环保、消防要求的
变化,集团公司对原有的工艺布局进行了优化,增加了厂房建筑面积,同时,由
于建筑、环保、消防执行标准提高,项目又分别追加了资金用于提高建筑、环保、
消防的建设标准,增加了消防水池泵房、废品回收站等环保消防配套设施。此外,
为了优化物流仓储资源,集团公司计划整合原有对外承租仓库,项目增加建造夹
层用于辅助仓库建设。
       基于上述原因,并充分考虑到项目用地的地质条件,以及建筑、环保、消防
等各项标准要求的提高,集团公司拟对项目追加人民币 7,858.05 万元的建设资
金。
       五、项目追加投资的必要性分析
       (一)项目追加投资有利于产业基地的合理布局,适应当地地质环境
       项目于 2016 年 3 月在增城发改局立项后,由于生产工艺、建筑、环保、消
防要求的变化,集团公司对原有的工艺布局进行了优化,增加厂房建筑面积约
12,978 平方米(其中:夹层面积 10,151 平方米)及消防水池、废品回收站等。
新的工艺布局有利于更加合理安排各种组配件及各个钢琴系列的生产,平面化的
基地布局也有利于产品在增城厂区内转运,能提高管理和运行效率,间接降低集
团公司的成本费用;并且还大大减少了土地的空置率,使得不同产品的生产区域
以及管理区域更加明朗;同时增加建造夹层用于辅助仓库建设,整合原有对外承
租仓库,节约租金,节省运输成本。此外,为使项目建设适应当地土质状况,追
加项目的土建投入是十分必要的。
    (二)适应当地地质条件,保障厂房建筑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根据最新的地质勘察报告,二期项目地块西边为回填土,土质松软,为确保
厂房地坪不发生不均匀沉降及开裂,厂房西边局部采用搅拌桩;为保证厂房天然
基础承载力,新设计考虑各厂房基础以下换填回填石、挖石方;为保证厂房地坪
承载力,增加钢筋与地坪总厚度。为使项目建设适应当地土质状况,保障厂房建
筑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追加项目的土建投入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将重点对环保项目追加投资,执行新标准,切实提高项目环保
    钢琴生产加工环节会产生粉尘颗粒物、漆雾颗粒物及有机废气、喷漆废水和
除尘废水等污染物。因此,项目环保措施主要包括了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除尘系
统和废水循环处理三方面。项目追加投资后,将执行新标准广东省《家具制造行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814-2010》,提高废气处理技术,
增加废气处理系统数量。项目增加环保投资既能满足新版环保标准与排放标准的
要求,也有利于集团公司的绿色健康发展,意义深远。
    (四)工艺布局的变化以及消防新标准的实施要求项目追加相关消防投入
    按照新工艺布局规划,因夹层面积、环保设施等增加,实际建筑总面积比原
项目增加了 12,978 平方米。由于建筑面积增加,消防配套设施设备投入也相应
增加。因此,本次在追加基础消防配套设施的同时也需要增加消防上下喷头及自
动报警系统等。根据 2015 年 5 月 1 日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要求,项目须提高防火涂料涂刷范围和厚度,增建一栋水池水泵房,安装防爆型
消防设施,升级消防系统。
    基于上述基本安全因素、法律法规因素以及其他成本因素,本次追加投资项
目的消防投资额需求增加。客观上而言,增加消防投入、杜绝重大事故、减少工
伤事故,具有积极意义。
    六、项目追加投资的内容及具体情况
    项目追加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了土建、环保、消防及预备金等。其中,追加土
建(不含消防)6,659.71元、环保工程1,325.22万元、消防1,250.73万元,建设
管理费及其他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及预备金435.61万元,共计9,673.27万元。
另外,土地使用权费由原来的13,459.92万元缩减为11,644.70万元。因此,实际
追加的投资金额为7,858.05万元。
    七、项目追加投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加投资后,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工艺布局更加合理化,土建、
环保、消防等工程的建设标准显著提高。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没有与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追加投资后,可保证该项目
的顺利实施,符合珠江钢琴战略规划,有利于珠江钢琴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集团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
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工艺布局更加合理化,土
建、环保、消防等工程的建设标准显著提高,符合珠江钢琴战略规划,有利于珠
江钢琴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珠江钢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集团公司追加投资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珠江钢琴使用自有资金对“增城国家文化产业
基地项目(二期)”追加投资 7,858.05 万元。
    九、监事会意见
    集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而做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优化工艺布局,提高土建、环
保、消防等工程的建设标准,符合珠江钢琴战略规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珠江钢琴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
同意集团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二期)”追加投资人
民币 7,858.05 万元。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二期)项目
追加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