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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1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诚实
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
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艾茉森数码乐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
投资者及员工持股方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1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艾茉森数码乐器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
牌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4、《关于吉力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5、《关于高兆祥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6、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
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
进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公司2017年度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是客观公允的,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事会
认为,截止报告期末,监事会尚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良好, 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
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未损害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
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报告
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
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
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2017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年度该
所为公司提交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
量情况,故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 2018 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
管。关注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及程序,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二)加强对集团子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将监督和服务向主要子企业延
伸;
    (三)重点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重点关注公司在音乐文化、影视传媒等新兴业务的开拓、投资及运营
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