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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2017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8-06-26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8-041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
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
体方案为: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4,861,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现金分红总额为 83,588,942.96 元(含税),共计转增 313,458,536 股。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58,320,323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4,861,78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44,861,787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58,320,32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8 年 7 月 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
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7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08*****090          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              08*****125          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7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7 月 3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      本次变动股数                         占总股
                     数量                                      数量
                                本比例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
                90,068,881          8.62%    27,020,664     117,089,545          8.62%
 件流通股份
 高管锁定股      1,207,094          0.12%     362,128        1,569,222           0.12%
首发后限售股    88,861,787          8.50%    26,658,536     115,520,323          8.50%
二、无限售条
                954,792,906     91.38%      286,437,872    1,241,230,778         91.38%
 件流通股份
 三、总股本    1,044,861,787        100%    313,458,536    1,358,320,323          100%
      八、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358,320,323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 0.1213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渔尾西路 8 号珠江钢琴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谭婵
      咨询电话:020-81514020
      传真电话:020-81503515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