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9-002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子公司)产品出口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及欧元。近年来人民币对
美元和欧元的汇率持续波动,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含子公
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
险金融产品,公司(含子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
方法的相关条件。
    二、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限于公司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美元及欧元。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相关授权
    根据目前公司(含子公司)出口业务和进口材料的实际规模,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预计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及上年度出口业
务实际收入,远期售汇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口材料的预测量、境外融资、资本
项下的总投资之和及上年度进口业务实际发生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
订前述额度范围内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2020 年 1 月 1 日之后,如公司仍进
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另行审议并公告。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可能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
金。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行性分析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
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结售汇的预测金额内,出于锁定结汇成本的
角度择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没有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方案可行。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
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
完善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
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含子公司)外贸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
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
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该制度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并 于 2012 年 11 月 22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该制度就公司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
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以及远期结售汇的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
确规定,该制度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是切
实有效的。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严
格按照《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含子公
司)实际累计出口收汇 1,483.94 万美元和 248.37 万欧元,实际累计进口付汇 7.55
万美元和 1,113.24 万欧元,其中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方式的金额为等值 200 万美
元。远期结售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二)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
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三)公司(含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收
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境外融资和资本
项下的总投资之和及上年度进口业务实际发生额。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其必要性。公司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含
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保荐机构对公司(含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