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3-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被保荐公司简称:珠江钢琴(以下简称
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华泰联合证券”) “珠江钢琴”或“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宁湘 联系电话:0755-82492956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琳翕 联系电话:0755-8249295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本保荐机构对珠江钢琴的募集资金专户
每半年核查一次。2018 年本保荐机构对珠江
钢琴募集资金专户共进行 2 次核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通过核对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企业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资金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并及时出具了核
查意见。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1
项 目 工作内容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共 1 次,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1)现场检查次数
11 月 3 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是
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共 12 次: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开展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2、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
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4、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5、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意
见;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7、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长募
投项目实施期限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
意见;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
意见;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见;1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1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2
项 目 工作内容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1 月 3 日
1.股份交易行为规范;2.募集资金管理;3.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信息披露关注事项;4.董监高行为规
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各中介机构与本保荐机构配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合良好,及时完成年度审计、
作的情况
鉴证报告出具等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3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首次公开发行承诺,2012 年 05 月 28 日,广州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1、在我委作为珠江钢琴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期间,将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和程序,反对珠江钢琴收购红
棉吉它、红棉提琴资产或股权,并在珠江钢琴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任
何关于收购红棉吉它、红棉提琴相关资产及股权的议案,均投反对票。
是 不适用
2、未来如有在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委将优先
介绍给发行人;对发行人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建设的项目,本委将在
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如未来本委所控制
的企业拟进行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委将行使否决权,
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发行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承诺,2017 年 8 月 22 日,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上市,本次非公
是 不适用
开发行对象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寿城
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
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承诺: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
会决定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
是 不适用
节余额及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4,410.00 万元(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
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
分红承诺,2018 年 4 月 21 日,公司承诺:关于(2018-2020 年)股东
分红规划:(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二)2018-2020
年,公司计划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 是 不适用
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三)在确
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
积金转增。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持续督导期内,因保荐代表人李秋雨(个人
原因辞职),保荐机构委派袁琳翕接替李秋雨
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
4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宁湘 袁琳翕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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