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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30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诚实
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
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1.1 提名唐和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2 提名曾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唐和平先生为公司
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4、《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8、《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14、《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
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讨论通过了《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8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
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现行的
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公司 2018 年度会计无
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事会
认为,截止报告期末,监事会尚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良好,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分别列席了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及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资产处置价格的议案》。上述处
置资产经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进行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司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资
产处置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未损害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
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报告
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
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
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年度
该所为公司提交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
量情况,故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一)合理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
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
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
    (二)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对公司重要生产
经营活动的监督,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关注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及程序,
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三)加强对集团子企业监事会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子公司工作情况;
    (四)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
进展情况,确保募投项目有序推进;
    (五)关注公司在音乐文化、影视传媒等新兴业务的开拓、投资及运营情况;
    (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提升履职水
平,为企业规范运作提供参考意见,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企业科学、高
效发展。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