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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03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经过讨论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限的议案

    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国资产业基金”)已运作六年,其管理日趋成熟,整体运营情况

良好,为公司创造可持续的稳定现金分红,本次延长国资产业基金存

续期限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延长国资产业基金存续期

限事项不涉及新增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

日常生产经营。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国资产业基金存续期限的

议案。

    二、公司 2019 年对外捐赠计划

    公司 2019 年计划对外捐赠现金及物品总价值不超过 300 万元

(含)人民币,主要用于为公司举办的钢琴大赛提供奖金奖品、赞助
音乐文化活动等公益活动,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

责任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美誉度及知名度,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对外捐赠计划。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陈 骞               聂铁良




             —————           —————           —————

              周延风                   王怀坚             刘   涛




                                                  2019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