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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8-08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作为广州珠江钢琴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钢琴”)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议案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及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关联方资金
占用、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经过讨论
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0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经核查,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
告期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关联方除日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以外,不存在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提供贷
款担保的议案》,向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公
司”)内保外贷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等值欧元的担保,
担保期限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两年;该笔担保已于 2020 年 3 月 15 日到
期。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向
欧洲公司内保外贷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等值欧元的
担保,担保期限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该笔担保已于 2020 年 3 月
14 日到期。
    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
案》,向欧洲公司内保外贷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等值欧
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欧洲
公司为珠江钢琴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为欧洲公司提供的担保为全额
担保。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欧洲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8,566.04
万元,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 2.53%。
    经核查,上述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程序,未发生
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除了上述担保事项之外,报告期内公司
无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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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 骞               聂铁良




          —————          —————         —————

             周延风              王怀坚               刘 涛




                                             2020年8月6日